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毒品史 > 彪炳千秋的禁烟运动(禁戒毒品 烟毒的泛滥与禁烟运动)

彪炳千秋的禁烟运动(禁戒毒品 烟毒的泛滥与禁烟运动)

导语:彪炳千秋的禁烟运动属于禁戒毒品下的烟毒的泛滥与禁烟运动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彪炳千秋的禁烟运动主题,主要讲述鸦片,禁烟等方面医学知识。

弛禁与严禁之争

鸦片大量输入对中国社会所造成的严重恶果,逐渐引起统治者的重视。1836年6月,太常寺少卿许乃济上奏《鸦片烟例禁愈严流弊愈大亟请变通办理折》,由此引发了一场如何禁烟的大争论。

较早提出鸦片弛禁主张的,是广东士绅何太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赋闲在家的何太清在与许乃济讨论禁烟问题时指出,要想杜绝鸦片泛滥,“必先罢例禁,听民间得自种罂粟。内产既盛,食者转利值廉,销流自广。夷者无所得利,招亦不来,来则竟弛关禁,而厚征其税,责商必与易货,严银买罪名。不出二十年,将不禁自绝”。 [120]

许乃济的弛禁“无伤于政体”论出笼后,立即遭到一些朝臣的反对,其中又以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朱樽、兵科给事中许球和江南道御史袁玉麟的三篇奏折最为精彩。他们认为:一、不能厉行禁烟的根本原因是官吏奉行禁令不力,因为鸦片买卖必须依靠中国人才能完成,所以,他们认为在内地严禁后,是有可能禁绝鸦片的。二、如允许外人以鸦片易茶叶,“倘使茶叶不够充分的话,恐怕仍然是会用银钱去交换烟泥的。此外,如果我们有权防止银元输出,那又为什么不能阻止鸦片输入呢?”三、“吸食鸦片,但禁官弁士兵,不禁小民……半禁半弛先紊其例。” [122]

这三篇奏折在中国禁毒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以急进的主张确立了严禁鸦片必要的大前提,基本驳倒了弛禁的观点,此后,朝野上下再也无人敢公开宣扬弛禁主张了。到1836年11月,朝廷基本确立了厉行禁止鸦片贸易的政策。

在严禁理论逐步形成的同时,中国第一次有效的大规模禁烟在林则徐的部署下,正在两湖地区蓬勃兴起。

林则徐江苏湖广禁烟

林则徐(1785—1850),福建侯官人(今福州市),为近代杰出的政治家。早年林则徐在厦门担任海防同知书记,已目睹当地官吏兵丁“皆有嗜鸦片之癖”。 [124]

道光三年(1823年),林则徐任江苏按察使,1832年任巡抚。江苏为南北要道,商民辐辏,吸食鸦片烟日益成为社会问题。林则徐明察暗访,发现商业近年衰弱,究其原因“则一言以蔽之,曰:‘鸦片烟而已矣’”。 [131]但因江苏不是鸦片流毒的关键地区,因此,影响与作用都不大。尽管如此,林则徐的政绩受到道光帝的肯定,1837年2月,林则徐出任湖广总督。

19世纪30年代的武汉地区烟毒已很严重。他十分痛心鸦片流行导致城市衰弱,“苏州之南濠,湖北至汉口,皆阛阓聚集之地,叠向行商铺户暗访密查,佥谓近来各种货物销路皆疲,凡二三十年以前某货约有万金交易者,今只剩得半之数,问其一半售于何货?则一言以蔽之,曰:‘鸦片烟而已矣’”。 [133]同时,林则徐在武昌、汉口、汉阳和长沙设立察烟局,委派得力官员,负责收缴鸦片和烟具,在政策处理上,根据烟贩自首和戒绝情况,“宽猛兼施,呈缴者姑许自新,隐匿者力加搜捕,不追既往,严儆将来”,一时,通衢要道遍贴禁烟告示,官府民众纷纷出动,查烟馆、抓烟贩、搜烟土、缴烟枪,形成禁烟的高潮。

两湖地区的禁烟迅即奏效。1838年秋,汉阳荣烟局捕获烟贩朱运升,起获烟土1200两,烟膏800两。汉口禁烟局在一栈房一次搜得烟土2570两。在强大的压力下,烟贩纷纷自首,其中仅烟贩邵银璋一人即缴出2000两烟土。10月27日,林则徐亲赴校场,查验鸦片烟枪1754杆。总计,林则徐在湖北共缴获烟土、烟膏12000两,缴毁烟枪2000杆;在湖南境内,缴获烟枪3540杆,起获烟膏、烟土3万余两。 [134]

为使吸食者能戒绝烟瘾,林则徐亲自研究药方,最有效的是“忌酸方”“补正丸”“物引”和“瓜汁饮”等四种。湖北省除官制的断瘾药以外,各药店也配有戒烟药,“无家不有,无家不售”,以致作为戒烟药主要成分之一的高丽参、洋参等药材涨价数倍,供不应求。一些老鸦片瘾者,一天吸食1两,抽了30多年的鸦片;戒烟之后,颜面发胖,筋力复强,家人对林则徐感激涕零。两湖的禁烟实践坚定了林则徐清除烟毒的决心,时代的潮流将他推到了为国家为民族争命运的浪尖。

道光帝的禁烟决心

道光帝所处的年代,正是清王朝由盛转衰、弊病百出、社会问题迭起的时期。鸦片以及鸦片背后所隐含的问题,无疑是其中最棘手的。

在道光朝以前,清政府的禁烟动机,多从道德出发,以鸦片足以淫荡人心、消弭意志为由;而到了道光朝,除了道德原因外,更由于白银外流,不得不从经济立场来考虑禁烟问题,并且在烟毒的侵染下,国民体质下降,军队战斗力衰弱。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道光帝才成为推出林则徐上演了虎门销烟时代壮举的禁烟皇帝的。

道光帝对鸦片的态度是有个过程的。正值盛年的道光帝,继承的是“一个荒淫而腐败的朝廷,一个无组织而贪污的政府,以及被叛乱弄成百孔千疮的帝国”。 [136]光帝为显示禁烟的决心,乃立刻将烟膏弃去,将进呈烟具的太监立毙杖下。正因为如此,他对于鸦片之危害有亲身的体验,因此,继位后决心禁绝鸦片。道光二年(1822年)他就严谕广东及备省督抚查禁银两出口及鸦片进口,次年发布《失察鸦片条例》,以后每年连连下达禁烟上谕。19世纪20年代,尽管鸦片流毒日广,但对国家的财政收入还没有暴露出咄咄逼人的威胁,白银出洋虽有,臣下多认为是“夷人”用洋钱套换所致。道光帝对粤海关的百万银两的岁入和种种报效十分看重,而且每年税课是有盈无损,所以在道光前期,清廷对鸦片的禁止是流于形式的。

1830年后,各地奏疏开始揭露鸦片对国家财政的危害,白银的严重外流,引起了道光帝的高度重视。1831年他加强禁烟的法律力度,严定买食鸦片烟罪名,禁止贩运及私种罂粟。但次年输入的鸦片不仅未减少,反而增加了9000箱。1832年,广东连州瑶民起事,两广总督李鸿宾率兵镇压,但由于兵丁吸食鸦片,失去战斗力,几乎全军覆没。御史冯赞勋就此事上奏,指出:兵丁吸食鸦片,“若不严行查禁,将来日甚一日,不惟一兵不得一兵之用,窃恐一省并无一兵之用,其为患贻不可胜言”。 [139]1838年6月,黄爵滋上《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折》,痛陈鸦片耗银为病国之忧,指出鸦片贩子与官吏、兵丁勾联一气,“耗银之多,由于贩烟之盛;贩烟之盛,由于食烟之众”,呼吁必须重刑严禁,“必先重治吸食”,引起朝野的震动。道光帝即要求一些督抚各抒己见。9月各地督抚的29件复奏到达朝廷,除贵州巡抚看法特殊以外,湖广总督林则徐、两江总督陶澍、湖南巡抚桂良、护理湖北巡抚张岳嵩、安徽巡抚色卜星额等表示支持,而大部分人对黄爵滋的建议进行了补充和修正,显然道光帝的禁烟主张影响了内外大臣们,而这场讨论的结果基本决定了朝廷的禁烟政策。

于是,湖广总督林则徐在几次上奏呼应黄爵滋之后,于10月初再上一本,此即著名的《钱票无甚关碍宜重禁吃烟以杜弊源片》,在条陈种种利害后,林则徐将鸦片提到了国家民族存亡绝续的高度:“当鸦片未盛行之时,吸食者不过害及其身,故杖徒已足蔽辜,殆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严。若犹泄泄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林则徐请道光帝早日实行严禁:“臣……自念受恩深重,备职封圻,睹此利害切要关头,窃恐筑室道谋,一纵即不可复挽。”据说,道光帝在11月9日读到“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之句时,大为感动,“朱圈赞赏”。 [140]在此以前的10月25日,京城发现皇侄庄亲王等贵族吸食鸦片,这给道光帝以很大的刺激。11月8日,皇帝又收到琦善的奏折,得知在京师门户的天津竟查获鸦片13万两,遂决定宣召林则徐入京。

这样,一场全国性的禁烟运动就此展开了。道光帝为显示禁烟的决心,首先将送呈烟具的太监立毙杖下,同时,惩办赴僧尼庙内吸食鸦片的王公大臣,庄亲王奕责、辅国公溥喜予以革爵,将许乃济“降为六品顶带,即行休致,以示惩儆”。 [141]并颁布《钦定严禁鸦片烟条例》。粤、闽接连缉拿败毒要犯;云南严禁种植罂粟,惩办吸烟官吏;奉天加紧查办鸦片贩子;邓廷桢在广东搜缴鸦片26万两;琦善也在大沽口捕获要犯,起出15万两鸦片。全国查获的鸦片达80万两。

就在全国禁烟运动蓬勃展开的时候,林则徐于12月26日抵京。第二天起,道光帝在8天中接连召见林则徐8次,商议禁烟大计;皇帝如此隆顾臣工,为清朝历史上首见。道光帝颁给林则徐钦差大臣关防,前往广东查办鸦片。他希望依靠林则徐而“一劳永逸”地消除烟患,解决财政危机。 [142]

1839年1月8日,林则徐怀着“乃蹈汤火”,将“祸福荣辱于度外”,“苟利社稷,不敢竭肱骨以为门墙辱”, [143]奔赴南方。一场以民族自救为宗旨的禁烟运动由此揭开了新的一页。

林钦差来到广州

就在林则徐南下广州的时候,广东的民众禁烟斗争正在走向高潮。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渔民,多次驾驶渔船,到龙穴岛、万顷沙附近海面焚烧快蟹船,称为“蒸大蟹”。他们还以售卖食物为名,攻击伶仃洋上的鸦片趸船,谓之“作鬼趸”。东莞的农民则自发起来捣毁烟馆,缉拿烟贩。这样,广东的鸦片交易已受到很大的阻碍,鸦片的交货“从八月间受到限制之后,逐月呆滞;经纪人们被逮捕而处刑,并有很多逃避了,在沿岸的销售锐减,在广州和它的附近,据说被查缉到很多”。 [145]

1839年3月10日,林则徐到达广州。在南下途中他已对广东方面作了种种安排,林的禁烟活动可以分为对内与对外两个方面。

对内方面,林则徐确立了“将已来之鸦片,速缴到官;未来之烟土,具结永断” [147],并惩办受贿包庇鸦片走私的水师官弁蒋大彪、梁恩升、徐广等人。林则徐还发布告示责令吸食者限期戒绝,林则徐所缴鸦片,加上此前邓廷桢主政时期所缴,共拿获83.5万两。这的确是很大的成绩,但这一数字若与同时期走私入口的近9万箱鸦片相比较,则连百分之一都不到。事实说明仅仅用查拿中国烟贩的老办法来禁烟是不能成功的。于是,林则徐的主攻目标对准了有英国政府支持的外国鸦片商人。

时外国鸦片商人将鸦片存贮于伶仃洋面趸船,并与中国行商相勾结,企图逃避查缴。林则徐针对此制订有力而周密的计划:第一,责令英国鸦片商人勿存侥幸,缴出全部鸦片;第二,对平时串通英贩的不法行商晓以大义,责令他们传谕英贩,缴烟具结,转变立场;第三,3月18日,要求英国商务监督义律及烟商将伶仃洋面22艘趸船上的鸦片尽数缴出,限3日回禀。此因大烟商颠地的阻挠而未果,林则徐即下令捉拿颠地。23日,外商表示愿缴烟土1037箱,以图敷衍。24日,英国海军大佐义律来到广州,企图助颠地逃走,林则徐先行一步,当日下令外船封仓停运。义律以及320名外国烟商也被禁闭在商馆。26日,林则徐再颁《示谕夷人速缴鸦片烟土四条》。表示“若鸦片一日不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 [149]

义律种种破坏封仓禁令和呈缴鸦片的阴谋诡计全部破产后,才知道这位林钦差办事的作风,只得于3月28日禀呈林则徐,表示缴出鸦片。5月28日,22艘趸船的19187箱和2119袋鸦片全部缴出。按一袋鸦片的分量相当于一箱鸦片计,共收缴21306箱。其中,怡和洋行缴出7000箱,宝顺洋行缴出1700箱,美商旗昌洋行缴出1540箱。这些鸦片共计净重1188吨。为人类至今为止一次缴获数量最多的毒品。

壮观的虎门销烟

收缴的鸦片临时存放在虎门镇口。林则徐等原考虑将这些鸦片解往北京,验明烧毁,并得到了道光帝的赞同。后有浙江道监察御史邓瀛奏陈,水陆转运“不免赔累劳扰”,不如就地销毁。5月30日,道光帝谕旨就地公开烧毁。

林则徐接到上谕后,便选择虎门牛背脊山麓镇口海滩为销烟地点。遂率官员前往虎门监督销烟,林的座船上悬着一块匾额,上面写着“烟设海国”。没收的鸦片被安放在虎门的广场,周围围起了坚固的木棚栏,搭起临时仓库,并且戒备森严。林则徐采用海水漫化法。首先在海滩高地上开挖两个纵横各15丈的大池,以便轮流使用。池底平铺石板,四周钉板,前设涵洞,后通水沟,销烟时先由沟道车水入池,撒盐成卤,然后将球形烟土切成四瓣,投入卤中泡浸半日,再投入石灰烧透,而成渣沫。等到海水退潮时,启放涵洞,让溶解了的鸦片随浪入海。

6月3日下午,林则徐率文武官员登上销烟礼台,震动中外的虎门销烟开始了。300余箱鸦片被投入池中,化为渣沫。到25日,除保留8箱作为检查的样品外,2376254斤鸦片全部焚毁。为彻底销烟,林则徐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先后拿获企图偷窃鸦片的罪犯10余名。

销烟将始,外国烟贩按照经验猜测,中国人销烟只是做做表面文章,大部分鸦片将会被高价出售。义律也认为这批鸦片将作为政府专卖,并预言今后的鸦片贸易会合法化。为释外人疑问,6月13日,林则徐特发告示,准许外国人到现场观看。美国人金(C.W.King)与传教士裨文治(E.C.Bridgman)等观看了销烟过程,裨文治写道:“我们曾反复考察过销烟的每一个过程,他们在整个工作进行时细心和忠实的程度,远出于我们的臆想,我不能想象再有任何事情会比执行这一工作更忠实的了。” [151]

林则徐领导的虎门销烟是中国第一次禁烟运动的最高潮,是中国禁烟运动的光辉篇章,它被公认为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斗争的伟大起点。6月3日虎门销烟开始日,1929年被国民政府确定为禁烟纪念日。竖立在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第一面浮雕,就是虎门销烟的宏伟场景。1987年,联合国在维也纳集会,将虎门销烟取得胜利的日子——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从这个意义上说,林则徐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杰出的民族英雄。

虎门销烟也是世界禁毒史上的一座丰碑,当时鸦片毒害已扩展到世界各地。印尼已因荷兰殖民者引诱吸食,遭到了亡国灭种的厄运。东南亚其他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受到鸦片的毒害。英国早在17世纪已有人警告,食用鸦片,“就会每天处在死亡的痛苦之中”,“没有任何药物能解开时间鸦片的毒性”。 [152]但一直没有实行禁烟。美国在独立前,已出现鸦片问题。独立战争期间,南北两方的军队均一定程度上依赖鸦片。独立后,种植罂粟的地区增多;因药用鸦片而致瘾的日益普遍。可是,各国对禁鸦片并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当时大张旗鼓地严禁鸦片的只有中国。

具结之争

虎门销烟顺利结束了,然而禁烟运动却遇到了新问题。早在3月28日林则徐就提出,外国商人必须出具永不夹带鸦片的“甘结”(即保证书),并在4月4日发出甘结的样式,要外商“出具夷字、汉字合同甘结声明,嗣后来船永远不敢夹带鸦片;如有带来,一经查出,货尽没官,人即正法”。 [155]离开广州的义律真面目暴露无遗,他根本不理会刘开域,而是向印度总督提出,派兵来穗示威。他余下所要做的唯一的事,就是强化英中贸易来对抗林则徐,并鼓动英国政府发动战争。

林则徐广东禁烟的行动激励了各地的地方官,他们对违法的官员和鸦片走私集团进行严厉打击,禁烟运动在继续蓬勃发展。四川藩司刘韵珂在皇帝的支持下,严办70余名吸食鸦片的大小官员。 [159]贩往内地,沿途有人站站接应。清政府对公然对抗禁烟的红会进行镇压,陆续抓获匪徒160余名,缴获烟土5800两。

6月15日,道光帝批准了穆章阿等廷臣拟定的《严禁鸦片烟章程》,这部禁烟法典是百年来中国禁烟法令中最周密、最彻底的一部,体现了林则徐等禁烟派的主张,从而促进了禁烟运动的发展。由于中国的厉禁,印度市场上的鸦片价格因此大跌,与此相反,伦敦市场上的茶叶却上涨了二成,且有价无货。外商不得不像30年前那样,用银子来购买精美的中国货。伦敦的舆论也“尽以为在世界上,唯林(则徐)可以扫除鸦片”。 [160]

从清朝政府看来,没收禁品的鸦片,乃是完全合法的举措,而且给上缴鸦片的不法外商每箱还赏赐茶叶5斤,这足以表现天朝的宽宏;在中国的自给自足经济下,国际贸易只是对外夷的恩惠。但是,奉行重商主义的英国却极为重视国际贸易,他们要严惩中国的禁烟行为,于是,英国政府强行以大炮和舰船开路,发动战争,轰开中国已紧闭的禁烟大门,使中国的禁烟运动中途夭折,并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参考资料

  1. 据龚缨晏教授研究,最早收入“鸦片”一词的中文工具书为1720年所编的《佩文韵府拾遗》,见该书第6册,第4645页。
  2. 张馨保著,徐梅芬译:《林钦差与鸦片战争》,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68页。
  3. 宫中档,朱批奏折;马模真主编:《中国毒品史资料》,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307页。
  4. 刘锦藻:《清明续文献通考》,征榷考二三;李圭:《鸦片事略》;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六),第139页。
  5. 《大清律例按语》,卷五十,页四十五。
  6. 林则徐:《钱票无甚关碍事宜重吃烟以杜弊源片》,《林文忠公政书》,乙集,湖广奏稿,卷五。
  7. 刘彦:《帝国主义压迫中国史》,上册,上海太平洋书店1927年版,第13页。
  8. 转引自武堉干:《鸦片战争史》,第29页。
  9. 刘锦藻:《清明续文献通考》,《征榷考》二十三。
  10. 《大清仁宗圣训》,卷八十三,页五;卷六十七,页七。
  11. 李圭:《鸦片事略》,卷上。
  12. 转引于恩德:《中国禁烟令变迁史》,第30页。
  13. 《大清律例按语》,卷九,页十二。
  14. 《大清仁宗圣训》,卷九,页十二。
  15.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八十八,页五;卷六十七,页七。
  16. 谢高清口述、杨柄南笔录、冯秉承注:《〈海录〉注》,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25页。
  17. 梁廷枏:《粤海关志》,卷十七《禁令》。
  18. 转引自绍溪:《十九世纪美国对华鸦片侵略》,第50页。
  19. 中国近代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1册,第311页。
  20. 蒋湘南:《七经楼文钞》,《鸦片战争》(一),第483页。
  21. 夏燮:《中西纪事》,卷二十三。
  22. 《史料旬刊》,第3期,第83页。
  23. 魏源:《道光洋征扶记》,上。
  24. 《两广盐法考》,卷二十七。
  25. 《英国蓝皮书》,第6页,《鸦片战争》(二),第643页。
  26. 亨脱尔:《广州的番鬼》,转引自绍溪:《十九世纪美国对华鸦片侵略》,第39页。
  27.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71页。
  28. 马士:《中西公行考》,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285页。
  29. 格林堡著、康成译:《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02页。
  30. 徐继畬:《禁鸦片论》,《退密斋文集》,卷二
  3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四,页九十八。
  32.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四,页一百二十。
  33. 《清宣宗实录》,道光十七年七月癸巳条。
  34. 《清代外交史料》,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166页。
  35.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三,页六十四。
  36.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三,页六十六。
  37.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卷二,页三十三。
  38. 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05页。
  39.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二),第419页。
  40. 亨托尔:《广州的番鬼》,转引自绍溪:《十九世纪美国对华鸦片侵略》,第46页。
  41. 亨托尔:《广州的番鬼》,转引自绍溪:《十九世纪美国对华鸦片侵略》,第49页。
  42. 拉伯特:《中国飞剪船》,转引自绍溪:《十九世纪美国对华鸦片侵略》,第45页。
  43. 丁名楠等:《第一次鸦片战争——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的开端》,第125页。
  44. 姚薇元:《鸦片战争史实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页。
  45. 《阿芙蓉歌》,张应昌《清诗铎》,下册,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004—1005页。
  46. 缪莲仙辑,赵古农纂:《文章游戏三编》,卷1。
  47. 《黄岩县志》,卷31,风俗。
  48. 《林文忠公政书·湖广奏稿》,卷5,页11。
  49. 叶调元:《汉口竹枝词》,卷1,市厘。
  50.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24页。
  51.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67页。
  52.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1,页64。
  53. 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126页。
  54. 齐思和:《英国史里边的鸦片战争》,载列岛编:《鸦片战争史论文专集》。
  55.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24页。
  56. 《清宣宗实录》,卷二百二十四,页二十四。
  57. 《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一十六,页十八。
  58.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68页。
  59.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67页。
  60. 于恩德:《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第40页。
  61. 《三都澳海关十年史》,福建《文史资料选辑》,第10辑。
  62. 《道光十年六月二十四日上谕》,《鸦片战争》(一),第158页。
  63. 《清宣宗实录》,卷一百八十七。
  64. 《清宣宗实录》,卷一百九十一。
  65. 马耀主编:《云南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1页。
  66. 《清宣宗实录》,卷一百九十八。
  67. 《清宣宗实录》,卷一百九十二。
  68. 《清宣宗实录》,卷二百六十四。
  69. 《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一十七。
  70. 《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一十八,页十九至二十;卷三百一十七,页四。
  71. 光绪朝《东华续录》,卷十四,页十二。
  72. 《道光朝外洋通商案》,《史料旬刊》,第25期。
  73. 道光帝《筹办夷务始末》,卷1,页64。
  74. 道光帝《东华全录》,卷8,页64。
  75. 《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一十八,页十九至二十;卷三百一十七,页四。
  76. 例如1835—1839年,(《关系史》第439页原注)这一修正是必要的。
  77. Michael,China,a Nation in Evolution,pp.122-127.
  78. 麦克纳尔:《现代中国历史读本》,转引自牟安世:《鸦片战争》,第107页。
  79. 《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一十六,页四。
  80. 连横:《台湾通史》,下册,第359页。
  81. 《林文忠公政书·江苏奏稿》,卷一,页二十一。
  82. 金福曾等编修:《南汇县志》,卷20,疆域志。
  83. 《松江府续志》,卷五,疆域志。
  84.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三),第362页。
  85. 《黄岩县志》,卷31,风俗。
  86.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70页。
  87. 梁廷枏:《夷氛闻记》,第8页。
  88.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一,页四。
  89. 齐思和整理:《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0页。
  90.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二),第136—137页。
  91.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522、432、505页。
  92. 转引自张馨保:《林钦差与鸦片战争》,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4页。
  93.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522、432、505页。
  94.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五),第24页。
  95.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522、432、505页。
  96. 李乔:《清代官场百态》,第142页。
  97. 马曜主编:《云南简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91页。
  98. 《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一十二,页十九。
  9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天津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30页。
  100. 《鸦片战争》资料丛刊,第1册,上海新知出版社1955年版,第312页。
  101. 参见第二章第二节。
  102. 雷瑨:《蓉城闲话》,《鸦片战争》资料丛刊,第1册,上海新知出版社1955年版,第300页。
  103.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18、307页。
  104.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18、307页。
  105. 《闽歌甲集》,第114页。
  106. 《林则徐集·奏稿》,中,第599—600页。
  107. 贺长龄、魏源编:《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四,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第8页。
  108. 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28—29页;《清代货币金融史稿》,第1册,第263—266页。
  109. 中国历史研究会编:《中国通史简编》,第1003页。
  110.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二,页五。
  111.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一,页二。
  112. 李伯祥、蔡永贵、鲍正廷:《关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鸦片进口和白银外流的数量》,《历史研究》1980年第5期。
  113.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二,页四百一十五。
  114.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二,页四百一十五。
  115. 包世臣:《安吴四种》,庚辰杂著二。
  116. 《清宣宗实录》,卷三百二十三,页三。
  117. 梁廷枏:《夷氛闻记》,卷一,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页。
  118. 《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第216页。
  119. 《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第216页。
  120. 过去史学界对弛禁主张的批判过分,如认为弛禁派的主张是“准备牺牲人民的生命”的一种“露骨的残忍主张”(范文澜:《中国近代史》,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15页),“是以牺牲国家、民族利益,乃至中国人民的生命为代价来满足一小撮贪官污吏的私利”,“集中反映了一批与鸦片贸易有密切关系的官僚立场”(龚书铎、方攸翰:《中国近代史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页),这些批判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121. 转引自牟安世:《鸦片战争》,第107页。
  122. 转引自牟安世:《鸦片战争》,第107页。
  123. 雷瑨:《蓉城闲话》,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第1册,第303页。
  124.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35页。
  125.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600页。
  126.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571页。
  127. 《林则徐全集》,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1册,第263页。
  128. 《林则徐全集》,第1册,第269页。《林则徐集·奏稿》上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35页。
  129. 陈锡祺主编:《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中山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页。
  130.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35页。
  131.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35页。
  132. 林则徐全集编委会:《林则徐全集》,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第3册,第78页。《林则徐集·奏稿》中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599—600页。
  133.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567—571页。
  134. 参阅《裕泰年谱》,道光十八年、十九年条。
  135.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43页。
  136.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5,页124。
  137. 转引自朱金甫、郦永庆:《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禁烟问题新论》,《人民日报》1986年1月6日。
  138.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62页。
  139. 转引自朱金甫、郦永庆:《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禁烟问题新论》,《人民日报》1986年1月6日。
  140. 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一),第314页。
  141.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5,页125。
  142. 林则徐:《致叶小庾书》,转引自杨国桢:《林则徐传》,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0页。
  143. 缪荃孙:《清代碑传全集》,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918页。
  144.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8章。
  145.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卷5,页134。
  146. 牟安世:《鸦片战争》,第121页。
  147. 据林则徐历次奏报统计,《林则徐集·奏稿》(中),第654、691、737页。
  148. 李圭:《鸦片事略》,卷上。
  149. 《林则徐集·公牍》,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75页。
  150. 裨文治:《镇口销毁鸦片》,《中国丛报》1839年6月号。
  151. 牟安世:《鸦片战争》,第127页。
  152. 马丁·布思著,任华梨译:《鸦片史》,海南出版社1999年版,第38、36页。
  153. 《林文忠公政书》,乙集卷1,页156。
  154. 《林文忠公政书》,乙集卷1,页156。
  155. 梁廷枏:《夷氛闻记》,第27页。
  156. 《宣宗成皇帝圣训》,卷11,圣治,页3。
  157. 《宣宗实录》,卷334,页23;卷345,页3。
  158. 连横:《台湾通史》下册,第359页。
  159. 邵雍:《鸦片战争时期的帮会》,《历史档案》,1995年第3期。
  160. 《澳门新闻纸》,见中国史学会编:《鸦片战争》(二),第4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