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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养育(性教育学 关系)

导语:婚姻与养育属于性教育学下的关系分支内容。本篇围绕性教育学 婚姻与养育主题,主要讲述婚姻等方面医学知识。

婚姻与养育,也可以称为婚姻与生育。就是生殖与抚养的并称。婚姻与生育问题既是一个社会问题又是一个生物学问题。从社会意义上讲,有婚姻及生育才能组成家庭,有了家庭才有了人类社会;从生物学上讲,婚姻及生育保证了种族的繁衍。因此,婚姻及生育问题直接关系着社会的发展、民族的兴旺和家庭的幸福。

养育是合法婚姻的必然结果

人类有意识,有思维,才创造了爱,只有人之间才会有爱。如果是动物的话,它只有发情而没有这种爱情。也正因为人类的爱而使社会文明得到了发展,异性之爱构建了社会上的两种生产;一种是人的生产,一种是物的生产,更重要的意义是种的繁衍,这也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前提。爱能够成为性和婚姻和谐以及社会发展的润滑剂。

婚姻与家庭为养育打下基础

婚姻是建立在承诺和法律保障的基础上的,两个人结婚就意味着要共同生活、彼此帮助和支持,共同组成一个家庭并对它负责。结婚意味着两人愿意在今后的生活中互相支持,努力克服相处中的困难和矛盾,尽力去营造幸福的生活。合法的生育当然是合法婚姻下的两情相悦的结果。孩子是两人爱情的结晶,是血缘和家族精神的延续。但是,女人显然比之于男人承担了更多的生育责任。

人类总是歌颂父母的养育之恩:

莫泊桑:我们几乎是在不知不觉地爱自己的父母,因为这种爱像人的活着一样自然,只有到了最后分别的时刻才能看到这种感情的根扎得多深。

中国古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华兹华斯:岁月给母亲忧愁,但未使她的爱减去。

养育是家庭的一个重要功能

养育是家庭的一个重要功能,尽管父母是否要生孩子是有很多决定因素的,包括生理能力、价值认识、家庭财力,结婚和组建了家庭的双方都有权决定是否成为父母,而大多数家庭都会养育孩子。即使是残疾人和艾滋病毒携带者也有这种需要与权利。当然,艾滋病毒携带者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尽力做到不把艾滋病毒遗传给孩子。

《孟子·梁惠王上》中有一句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有推己及人的意思,也说明了抚育儿女,赡养老人,是每一个人的人生的义务。人都会老去,在养育孩子的同时,赡养老人也是应尽的责任。

父母要承担子女的养育责任

做什么样的父母

父母是不能选择的,这是小孩子的无奈和悲凉,但是每一个人都可以选择怎么样做人,怎么样做儿女,怎么样做父母。做什么样的父母,可能就给孩子什么样的未来。

(1)儿女期盼的父母:下面是6~14岁的孩子喜欢什么样的父母的调查。

①父母与孩子关系亲密;②对孩子比较宽容;③善于发现和表扬孩子的优点;④父母对孩子的情绪比较稳定,不乱发脾气;⑤不当着别人面讲孩子的过错;⑥对孩子提出的问题能给予认真回答;⑦尊重孩子的朋友;⑧不对孩子说假话;⑨要求孩子认真学习,父母自己也认真学习;⑩父母之间谦让,相互谅解。

高中生的孩子喜欢什么样的父母?(在以上10点基础上的补充)

①能够给予相对的独立性;②尊重人格及隐私;③容忍个性,以及兴趣、爱好等;④有小小的经济支配权;⑤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⑥小事不要管得太多。

(2)家长应该成为什么样的父母:这里不一一针对上述的期盼回答,归纳为以下三点:

1)做学习型父母 对于父母而言,教育孩子的过程其实也是自我学习的过程,父母要做一名学习型的家长。现代教育是学校、家庭与社会的三位一体的教育,教育孩子的责任并非全部由教师承担。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也是终身的老师,因为孩子自出生后,便开始在家里无意识地吸收知识。父母做学习型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掌握必要的知识与方法,不但积累知识,开阔视野,提升素养,而且对孩子成长有利。

2)做理性的父母 “我的孩子会背多少诗”、“我的孩子的学习成绩在班级第一”,这些是家长聚在一起谈论最多的话题,甚至有些家长一旦听到人家同龄的孩子会了什么或者自己的孩子有什么比不过人家,就滋生“不能输给别人”的想法,立刻心急如焚地“拔苗助长”。做理性的家长就要理性地看待孩子的成长过程,理性地教育孩子,科学地教育孩子。不能仅把智能的培养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或唯一的标准,而要从孩子的实际出发,注重孩子整体素养的提升,注重潜能的开发,注重做人的品格养成,鼓励独立性的养成,让孩子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合适的发展。

3)做注重身教的父母 一个孩子在其十几年的学习生涯中至少会接触几十位不同的老师,老师对孩子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孩子成长道路上起着奠基作用的、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的,还是生他养他和与他朝夕相处的父母——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孩子的影响,重要的不是他说了什么,而是以自己的行为向孩子提供了一个进入这个世界的形象、一个范型、一个规则。这就是身教。

父母要担当子女的养育责任

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直接的血缘,是任何关系不能取代的,把孩子培养成人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的养育责任分为物质的抚养与精神的养育。

(1)物质的抚养:所谓物质的抚养,就是父母给以子女以日常生活的充足的物质保证,并辅之以合理的生活照料,包括吃穿住行等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俗话说,要给孩子吃饱穿暖,生活无忧。不能在生活上虐待孩子,更不能遗弃孩子。如果父母离婚,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精神的养育:包括在情感上善待孩子,不能以喜欢不喜欢的态度来对待孩子;通过教育养育孩子的成长。这里主要说对子女的教育问题。

心理学家认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社会化的主要场所,父母是社会化的最先执行者和基本执行者。孩子的社会知识、道德规范和社会行为首先是从家庭中获得的。同时,社会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化的目标也是首先通过父母传递给孩子的。家庭中的各种因素(如家庭的结构、经济收入、教养方式等)和父母本身的特点(如父母的职业、受教育水平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孩子自尊的形成和发展。

父母对孩子的教养方式是影响孩子个性发展的第一大因素。采取温暖与理解的教养方式会促进孩子个性的健康发展,提高孩子健康个性的水平;相反,如果父母对孩子过分采取惩罚与严厉的教养方式,过分干涉或者过度保护则会阻碍孩子个性的良好发展。

父母的受教育水平是家庭因素中影响孩子个性发展的第二大因素。父母的受教育水平越高,一般说来,孩子的健康个性的水平也越高。父母的受教育水平可以直接或是通过其他途径间接发挥作用。一方面,受教育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父母的理想、情绪、家庭关系、生活方式、教养方式等;另一方面,受教育水平决定着父母的职业地位,而职业地位又决定着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从而也决定着家庭的物质生活条件。这些精神的和物质的条件结合在一起,就会造成影响孩子个性发展的条件积累。

家庭的结构也是家庭因素中的重要方面,心理学中一般把家庭结构分为核心家庭和非核心家庭两种。前者是指由父母和孩子两代人组成的家庭,后者是指由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孩子三代人甚至四代人组成的家庭,或者是孩子直接由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的隔代家庭。通过研究后发现,核心家庭的孩子的自尊、智力、独立性等发展水平高于非核心家庭的孩子,这可能与两类家庭对孩子的教养态度和教养方式不同有关。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的国情下,年轻人一般只有一次养育的经历,要让年轻的父母逐渐进入家长的角色,与孩子一起共同成长。无论怎样,做父母的要珍惜当爹当妈的美好经历,不要轻易推让、放弃。即使工作再忙,年轻父母回到家里的要务之一就是陪伴年幼的孩子,教育与引导在学的孩子,包括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和孩子交流想法。这样才能增强与孩子的互动,感受孩子的喜怒哀乐,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