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皮肤病学 职业性皮肤病)
导语: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属于皮肤病学下的职业性皮肤病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皮肤病学 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主题,主要讲述接触性皮炎,光线等方面医学知识。
职业性光接触性皮炎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光敏物(如煤焦沥青、煤焦油、蒽、氯丙嗪及其中间体、苯绕蒽酮等),并受到日光(紫外线)照射而引起的皮肤炎症性病变。
发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皮肤接触到光敏物(Photosensitizer),然后再经日光或人工光源照射后才能发病,能够产生光敏作用的光能主要是中长波(波长280~400nm)紫外线。光接触性皮炎依其发病机制不同,可分为光毒性接触性皮炎及光变应性接触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