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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毒品贩子对华中地区的早期渗透(禁戒毒品 华中宏济善堂的贩毒活动)

导语:日本毒品贩子对华中地区的早期渗透属于禁戒毒品下的华中宏济善堂的贩毒活动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日本毒品贩子对华中地区的早期渗透主题,主要讲述鸦片,日本在华的贩毒等方面医学知识。

清末民初,随着中国禁烟运动的深入开展,英国鸦片势力逐渐从中国毒品市场退出,取而代之的是日本毒品贩子。一般说来,英国的鸦片贩子主要在通商口岸经营大宗鸦片批发业务,很少深入内地进行零售毒品活动。日本的毒品贩子在中国毒品非法市场上不仅经营批发业务,同时也做零售生意;不仅在日军控制的区域肆无忌惮地进行贩毒活动,而且敢于孤身闯入非占领区挑战中国政府的禁毒机关,进行非法活动。

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后,日军抢夺了俄国在中国的部分地盘,控制了辽东半岛,设置了关东州,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中国大陆实施毒化政策。殖民当局先是实施鸦片特许制度,允许特许商经营鸦片生意,鸦片税同时成为殖民当局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不久,中国自上而下开展了全国性的禁毒运动。殖民当局看到了中国毒品市场的巨大利益,试图通过政府垄断制度,最大限度地攫取鸦片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利益。尤其是加来佐贺的《关于中国鸦片制度的意见》,对于日本对华毒化政策起了关键作用。该文件认为,中国有42000万人,按5%吸食鸦片的比率计算,2000万吸食者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如果采用专卖制度,每年可以获取554000000日元。正是这个意见书,确定了日本在中国各个占领区采取鸦片专卖制度的基本方针,同时也确定了日本毒品贩子积极向非占领区进行毒品渗透的风向标。

从1915年开始,日本关东都督府宣布直接经营鸦片,将特许权授给大连“宏济善堂”。从此,大连成了日本毒品走私的中心城市。日本的毒品贩子不仅在天津、青岛、济南、沈阳等中国东北、华北大城市进行猖狂的贩毒活动,而且频繁南下,向划入英国势力范围的华中地区强行进行渗透。由于日本毒品贩子向华中地区走私毒品起初属于零星走私性质,试图弄清其确切时间既是困难的也是不必要的。

从海关查获的记录和媒体的连续报道来看,日本人向上海走私毒品从1915年开始变得十分频繁起来,旅居上海的2万日本人,与毒品走私有关者不在少数。1920年11月,日本毒品贩子高桥一郎将一批价值150万元(100件)的鸦片运入上海,被海关查获,曾经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

1921年1月,在日本邮船八幡丸号上查获毒品走私。发现铃木氏以神户为根据地,连续向上海等地走私毒品,每次获利16000~20000元之间。

1923年,在上海查获的各类毒品走私案件中,90%是由日本的船中查出的。

1926年,江海关在一年共查获鸦片100500公斤,多是日本商人所为。

1928年,日本驻中国使馆官员岩村成允在《中国取缔鸦片情况》中承认,吗啡在中国流毒越来越严重,北方以大连为集散地,南方以上海为中心。自欧美进口的吗啡、海洛因等毒品大多在日本神户港卸货,改装后分别运到大连和上海。从事这种生意的多是日本人,他们往往在船上与中国毒品贩子谈好价格,然后把毒品交到中国人手中。有的人是把毒品隐藏在百货之中运入目的地的。

1929年,在汉口发现日本人的海洛因加工厂,机器设备全是从德国进口的。10月到12月,在上海连续查获四起日本商人大宗走私的毒品案,其中一次查获的鸦片高达“四五百箱”之多,另一次查获的鸦片有27麻袋,总数在30000两左右。

1930年11月20日,在浦东招商局附近的码头上查获德国货船克洛梭号装载有大量鸦片,数额为100箱,重量有19400磅,价值100万元。经查实,这宗毒品的主人是日本人。(2)

1931年6月5日,在上海查获日本邮船贩毒案,在邮船社多本丸号上一次查获的海洛因就有179磅。与此同时,实际属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铃木商店、高田商会等所有的几艘“社外船”经常航行在西亚到东亚的航线上,主要运载土耳其、伊朗的鸦片。高田商会的主持人承认,有一次曾将36000两的海洛因运到上海。(3)

从上述的简要叙述中可以看出,日本毒品贩子自1915年开始加紧向华中地区进行毒品渗透,贩运数量越来越大,气焰愈来愈嚣张。滕原1934年在《鸦片制度调查报告》中指出:“上海是南方违禁品输入的关口。吗啡及其他麻醉品也多在此地集中。从日本输入的数量想必更多,但无法弄到确切的统计……旅居上海的日本人约有2万人,与违禁品交易有关者当不在少数。但不像天津那样明显……但日本人在上海走私运入违禁品是事实,其策源地是大阪及神户。”(4)

正是这种毒品走私渗透,严重加剧了长江下游城市的犯罪,黑社会利用它牟取资金,政客利用它互相敲诈勒索,不法分子利用它挑起政治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