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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乳腺癌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放疗的研究(乳腺肿瘤学 乳腺癌根治术术后放疗)

导语:早期乳腺癌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放疗的研究属于乳腺肿瘤学下的乳腺癌根治术术后放疗分支内容。本篇围绕乳腺肿瘤学 早期乳腺癌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放疗的研究主题,主要讲述乳腺癌,乳腺癌根治术,乳腺癌放疗,乳腺癌化疗等方面医学知识。

乳腺癌新辅助化疗起始于对局部晚期乳腺癌的治疗。主要目的是通过新辅助化疗,使局部肿瘤缩小,提高手术切除率,甚至可使部分肿瘤消退明显的患者得以接受保乳手术。新辅助化疗还可看作是对所用的化疗方案进行的体内试验,观察该方案对肿瘤的作用,为术后辅助化疗选择化疗方案提供重要的依据。使用新辅助化疗的另一重要目的是,希望通过提早使用化疗,更好地控制远处转移和提高疗效。总之,新辅助化疗的应用明显提高了局部晚期乳腺癌的疗效,已成为标准的治疗方法。近年来,这一治疗理念也逐渐向可手术的早期乳腺癌治疗领域扩展,并对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患者术后放疗的应用提出了挑战。

有关乳腺癌的根治术后放疗的指导原则是根据术后病理检查提示的病变程度来制订。这一指导原则不能用于新辅助化疗的患者,因为新辅助化疗可以使原来的病变程度减轻,甚至完全消退。Buchholz等对105例新辅助化疗后根治术的标本与1 031例做术后辅助化疗的患者比较,发现在相同病变程度情况下,做新辅助化疗患者的LRR总是比术后做辅助放疗的患者高。这就充分说明了根治术后辅助放疗的指导原则不能用于指导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的患者。目前对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放疗的应用没有随机分组研究及meta分析的资料,只有一些回顾性分析的结果。

Garg等报道MD.ACC对132例I、Ⅱ期乳腺癌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未做放疗的结果。新辅助化疗方案为紫杉醇+FAC,中位随访期46个月(9~132个月)。T1~2N0组5年LRR为2%,T2N1组为11%,T3N0组为28%,淋巴结阳性≥4个组为50%。作者认为新辅助化疗前临床分期为T3或术后病理检查淋巴结阳性≥4个的患者需做术后放疗。Fowble等通过文献资料的综合分析,对Ⅱ~Ⅲ期乳腺癌患者在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放疗的应用作了研究,发现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局部-区域复发部位主要在胸壁、腋窝及锁骨上淋巴结复发。作者认为影响局部-区域复发的危险因素包括治疗前的临床分期、确诊时的年龄、新辅助化疗后病变程度,以及不良危险因素如LVI、ECE、三阴性的存在等。

治疗前分期为T1~2N0~1的患者新辅助化疗后达pCR,或0~3个淋巴结阳性、ER阳性、年龄>40岁、无LVI或ECE者为局部-区域复发危险最低患者;治疗前ⅡB期(T3N0)或ⅢA期达pCR者为局部-区域复发低危患者,可以不做术后辅助放疗;年轻患者、临床或病理分期高、三阴性、有LVI和(或)ECE者为高危患者,应做术后放疗。

上述研究结果为新辅助化疗及根治术后做术后放疗的适应证提供了最新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