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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的介入(禁戒毒品 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的介入)

导语: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的介入属于禁戒毒品下的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的介入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的介入主题,主要讲述毒瘾,戒毒等方面医学知识。

毒品控制之外交模式、法律惩戒模式以及医疗模式是三位一体的美国联邦毒品控制模式。虽然它们的缘起在时间上有着些许的交错之处,但是,其目标却是始终如一的,即消除在美国泛滥成灾的麻醉品成瘾现象。实际上,无论是美国的禁毒外交、麻醉品法,还是联邦介入医疗的措施,都是在充分认识到麻醉品成瘾给社会所带来的危害之后才兴起的治理成瘾现象的方式方法。在这些毒品控制的模式中,美国的禁毒外交从一开始就秉承了其反对非医用麻醉品使用的原则,极力主张对成瘾性麻醉品从外部流入美国的现象加以控制,以求切断毒品的流通之源,从而实现堵截毒品于美国国门之外的目标。法律惩戒模式则以联邦反麻醉品法为据,从法律上视成瘾为刑事犯罪行为并对成瘾实施禁止,进而以司法惩戒的模式阻遏毒品成瘾在美国的泛滥从而达到减少乃至消灭毒品成瘾的目的。与外交模式及法律惩戒模式相互交叉存在的则是毒品控制的医疗模式。

在美国联邦医疗模式的萌生阶段,无论其理念还是实践手法都与禁毒外交以及法律惩戒模式密切相关。由于联邦医疗模式秉承的是医学治疗的方式,它不仅饱受早期美国医学界对于成瘾认识内容变化的影响,同时也深受美国联邦政策包括内政与外交因素的制约。就此意义而言,早期美国联邦医疗模式内涵的变化,间接反映了美国社会以及国家禁毒政策在不同时期对待麻醉品与麻醉品成瘾现象以及成瘾者的态度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