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近代贩毒史 > 伪满洲国的鸦片统制(禁戒毒品 抗日战争时期贩毒的泛滥)

伪满洲国的鸦片统制(禁戒毒品 抗日战争时期贩毒的泛滥)

导语:伪满洲国的鸦片统制属于禁戒毒品下的抗日战争时期贩毒的泛滥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伪满洲国的鸦片统制主题,主要讲述日本在华的贩毒,鸦片等方面医学知识。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很快侵占了我国东北全境。1932年3月,在日本的扶持下,东北建立起伪满洲国傀儡政权,改长春为所谓“新京”。日本侵略者为了摧毁东北人民的抗日斗志,摧残他们的身心健康,确保在东北的殖民统治,开始全面毒化东北。

1932年2月,关东军已着手研究制定鸦片政策。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副参谋长冈村宁次、第三课长原田熊吉等人经过一番策划后,确定了伪满洲国鸦片专卖的政策,并从国内招来神户税务署长难波经一前来长春主管此事。由于时间仓促,一时间拟专卖的鸦片严重缺乏,因此关东军一面派难波经一秘密去天津收买天津等地的鸦片共70万两,一面通过三井物产从国外进口波斯鸦片约200万两。[1]这批鸦片是伪满洲国实行鸦片专卖的启动货源。在这之后,鸦片专卖的货源一是由朝鲜直接输入的鸦片,1933年为1899公斤,1934年为6808公斤,1935年为3752公斤,1936年为11238公斤;一是低价收购在东北强令种植的鸦片。[2]

1932年秋,伪满总务厅长官、日本人驹井德三在报纸上公开发表谈话,硬说鸦片是伪满洲国人民所喜欢的东西,“政府为适应人民的需要,将来由政府专卖,准许人民领鸦片栽培证,许可栽种,领鸦片吸食证,公开吸烟”。[3]9月16日,伪满洲国公布了《暂行鸦片收买法》,组建了鸦片专卖筹备委员会。次日,伪满财政部发出了《明定暂行鸦片收买法施行规则令》,规定“县长、旗长或市长关于鸦片之搜集,提出保管及运搬与以便宜及保护”。而由县长、旗长或市长特许的“鸦片收买人应将每旬收买鸦片之数量、价格及其他收买状况,于翌旬五日以内呈报县长、旗长或市长。县长、旗长或市长接到前项报告时,应迅即汇编转呈财政部总长”。[4]11月30日,又公布了《鸦片法》,该法放纵鸦片的制造和吸食,但不准随便贩卖鸦片。《鸦片法》第4条规定:“鸦片除政府外不得制造之,但经罂粟栽种之许可者制造生鸦片时,不在此限。”第6条又规定非经民生部许可,“鸦片或鸦片吸食器具,除政府外不得买卖,受授,所有或持有之”。同时宣布该法自1933年4月1日施行,届时“受指定之批发鸦片人现有之鸦片,得于自本法实行之日起十五日以内请求政府买回”。[5]《鸦片法》实施后每个人不论有瘾无瘾均可花手续费五角去领取一张有效期为半年的吸食证,凭证买烟吸烟。而一些根本没有烟土的人家却无故遭受扰害,被事实上主持专卖的日本人诬为私藏鸦片,派缉私队强行上门搜查,任意殴打凌辱。

1933年4月,公布了专卖官制,规定专卖公署设有署长、副署长各一人,实权掌握在副署长难波经一手中,下面分贩卖科、缉私科、制选科等,另在奉天、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承德等地方设立专卖支所。各省鸦片批发人由伪满财政部指定,各省鸦片零卖人由省长指定,零卖人的营业地点称之为鸦片零卖所。第一批各省鸦片零卖人共1400余名,他们的零售所开张之后,吸食鸦片就公开化了。

紧接着伪满洲国又设立了大满号和大东号两个大烟土庄。具体分工是大满号搜集东北西部地区生产的鸦片,大东号则搜集东部地区生产的鸦片。其中大满号在承德、围场、滦平、隆化、平泉、凌原、凌南、青龙、朝阳、建平、赤峰、林西、克什腾旗设分号13处,另设办事处36处,并组织巡回收买班,收买鸦片。大满号在热河收烟时,抑制等级,少给价钱,不按时间收货,致使种烟民众受到严重损害,其霸道行为连伪热河省长都看不下去,在伪满洲国的省长会议上作了报告。[6]大东号总公司设在长春,总经理是五十岚少将。

专卖制度实施后,伪满从1933—1936年收购和销售鸦片的数量都在迅速增加。1933年收购340万两,平均每两2.24满元,至1936年收购1030万两,平均每两1.92满元;1933年销售120万两,平均每两4.58满元,至1936年销售1010万两,平均每两3.82满元。[7]统计下来,这一时期内伪满的鸦片收购量增加了3倍多,而销售量则猛增了8倍多。这里要指出的是,种烟的农民事先要预交鸦片栽培特税,到割烟的时候又只能听经济部发表的临时指定的价格(即最低价)说了算,有时甚至连最低价的全部都拿不到。如在兴安西省收购价为每两1.7满元时,农民到手的只有0.9满元,[8]仅得了收购价的53%。还要说明的是,鸦片收购上来后送交沈阳的毒品加工厂生产鸦片烟膏和吗啡、海洛因。该厂共有4个车间,500多个工人,女工占70%,日产烟膏大约1万两。最后该厂“按各地专卖署的需要量,把大烟委托国际运输公司送到各个专卖署,再转给鸦片零卖所”,毒害人民。另据悉,沈阳制毒厂的麻药车间“每日制造吗啡及海洛因共约75公斤至100公斤”。[9]1935年,任美国驻沈阳副领事的戴维斯日后回忆说,在沈阳与他的住宅“紧邻的是一家小小的海洛因制造厂……沈阳的贫民窟,我看到过死尸……是人所周知的瘾君子聚居区。……关东军看到满洲的中国人走向堕落,是心满意足的。因为吸毒成瘾的人是不会去推翻政府的”。[10]

在日本侵略者看来,凡吸食鸦片的人是缺乏民族反抗精神的人,对于这种人根本用不着费心。因此他们竭力鼓励吸食鸦片,还特意编了《劝烟歌》:“人生在世几何年,及时行乐莫惜钱。行乐之事样样有,万般不如鸦片烟。抽足大烟精神爽,浑身上下都舒坦。有病不用进药铺,大烟治病赛仙丹。”[11]在东北沦陷区内一个人领了吸烟证如同得到一个护身符,有了苟安一时的条件。在日伪的毒害下,至1937年全部登记的烟民高达1300余万人,占东北全人口1/3以上,而年龄在20—35岁的又占了全体烟民的70%强。[12]在这种情况下,东北几乎弄得遍地罂花,处处烟馆。据一位美国官员的报告:“日军占领哈尔滨以后,相继有逾500家的大烟馆在中国街和大正街一带开张……吉林市有大烟馆900家,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有500家以上。安东与营口各约有400至500家。这些大烟馆全都向‘满洲国’鸦片专卖署登记备案。每家烟馆的营业许可手续费为500日元。尽管鸦片本身就很贵,这些烟馆还必须以每份60钱(1日元等于100钱)的高价从鸦片专卖署购买鸦片。这些大烟馆中的女招待也都成了娼妓。这种制度常使二十至三十岁的青年流连于大烟馆。”[13]在安东,“日本人和朝鲜人中的无赖之徒……利用设在鸭绿江对岸新义州的制造厂,公然把鸦片转入中国,并在安东的七道沟设立了总经销点,由日本人与朝鲜人经营的妓院代为销售。当铺也同样被利用了起来。为了解一毒瘾,那些可怜的大烟鬼们往往当衣典物换取鸦片”。[14]至1936年,“满洲热河全境,其中181城市,查悉领有执照的烟馆达3840家,毒馆达8400家”。[15]

在实行鸦片专卖的第一年,伪满政府的鸦片纯收益约为700万元,第二年纯收益达1200万元,以后每年增加,有增无减。

1934年春,日本政府在东京召开鸦片会议,决定以热河省为日本种植鸦片重点区,以热河产的烟土,负责对亚洲的供应。[16]

1939年6月3日,蒋介石在纪念林则徐虎门销烟纪念会上猛烈抨击了日本帝国主义者的毒化政策。他指出:“敌寇知道(军事镇压)这种摧残,断断不能消灭诸位同胞的抵抗精神,反而同仇敌忾的情绪必然更加激昂,所以他就双管齐下,施用毒化政策,尽量制造烈性毒品来倾销,企图使诸位同胞,人人都投到自杀路上,只要几年工夫,所有中毒的人都成了冢中枯骨,自然不会抵抗,那时他便可高枕无忧,安闲宰割。同时,敌寇更因作战以来,他们的国内经济已败,竭泽而渔,快要山穷水尽,眼看就不能支持,所以要想从我们沦陷区同胞身上搜刮,但又明知我们同胞不会甘心贡献,因此就利用它在东北四省和察绥等省强抢来的烟,以及加工制造成的吗啡、金丹、白丸等烈性毒品,来吸收我们民间的法币,以便套取外汇,购买军火,将我们同胞的财富来补充它要崩溃的经济。”[17]笔者认为,日本帝国主义自1933年以后在我国东北实行鸦片专卖的动因和目的基本上可用蒋介石的这段话来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