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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控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禁戒毒品 编注)

导语:毒品控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属于禁戒毒品下的编注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毒品控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主题,主要讲述毒品,毒品控制等方面医学知识。

纵观美国毒品控制之历史,无论从深度与广度上都可说是现代国际禁毒运动中较为特殊的存在。就其时间长度而言,不包括早期地方立法,仅从第一部联邦禁毒法《哈里森法》起算,美国毒品控制至今已近百年,可谓历史悠久;就其关键的法律惩戒模式而论,美国的毒品立法包罗万象,除了传统的麻醉品如鸦片、吗啡、海洛因以及可卡因与大麻被列为第一类禁止对象外,其他种类繁多的派生兴奋剂、幻觉剂以及镇静剂等也均被列为非法。而不同时期的不同立法也赋予了法律惩戒模式以新的内容。法律惩戒模式构成了美国毒品控制史的基本内容,是美国毒品控制模式的精神与灵魂所在。

自美国毒品控制模式产生以来,其国内立法与禁毒外交间的关系就是互为依赖、密不可分的。无论是早期禁毒立法过程中所出现的国际因素,还是现代美国“毒品战争”里无处不在的外交折冲,美国禁毒外交所扮演的角色及作用之重要均不言而喻。所以,就其构成内容而言,美国毒品控制模式可谓是内外兼顾、交叉全面。虽然学术界对于美国禁毒史的研究多集中于美国毒品控制政策史方面,亦即集中于美国国内司法惩戒模式的研究上;但是,事实上,美国联邦毒品控制理念从一开始就具有极为强烈的外向型色彩。读史可知,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正处于大国崛起的历程中。如果说19世纪20年代的“门罗主义”更多地还只是在口头上向老欧洲显示一个美洲大陆新兴国家在外交上的轩昂意气的话,那么20世纪之交时的西奥多·罗斯福之“大棒政策”则表明了美国在对外关系上的积极进取。随后的威尔逊“道德外交”则体现了当时美国政府试图抢占外交道德上的制高点,谋求以外交手段积极为美国国家现实利益服务的理念所在。由美国所倡导的1909年“上海万国禁烟会”,正是美国在获得“美西战争”胜利之后所推行“理想主义”外交之举。[16]“上海万国禁烟会”则因其所形成的“九条建议”,成就了现代国际禁毒运动多边合作的模式,因具有极为重要的划时代意义。因此,将现代国际禁毒运动视为因美国而兴起之事件则毫不为过。

对成瘾者实施治疗的医疗模式构成了毒品控制模式的另一重要内容。事实上,法律惩戒模式与医学治疗模式之间的“东西风”关系贯穿了至今为止的美国毒品控制历史。自《哈里森法》确立法律惩戒模式之后的近60年时间里,医疗模式基本上是作为法律惩戒模式的附属品而生存于其夹缝之中的。伴随着20世纪60年代的政策缓和,1972年的《毒品滥用办公室与治疗法》(Drug Abuse Office and Treatment Act)的公布,正式确定了医疗模式在联邦法律上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毒品控制模式中,法律惩戒模式与医疗模式之间除了拥有一层主次鲜明但又互为补充的关系外,成瘾治疗还经常成为美国国内反对法律惩戒模式,亦即作为反毒品控制论者的一个托盘而存续至今。在相当程度上,把美国毒品控制史理解为法律惩戒模式与医疗模式之间的斗争史也未尝不可。

国外学术界与相关部门对于美国毒品史的研究可追溯到19世纪,尤其是中后期。当时美国许多地方政府下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及卫生部门针对各地存在的鸦片交易以及隐然而发的一些因服用鸦片致瘾现象展开的调查及统计,可算是美国最早的关于毒品问题的研究。这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但因调查留下的一些可贵数据却为后世的禁毒史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原始性资料。

《哈里森法》公布施行后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尤其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学界事实上把更多的研究重点放在《禁酒法》(The Volstead Act)的立法与执法上。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对于禁酒法实施的关注程度远远超过了禁毒法。诚如杰佛力·汉特(Geoffrey Hunt)所言:“尽管《哈里森法》旨在对鸦片与其他麻醉性药物的使用产生巨大的、意义深远的影响,但是,不论是立法者还是公众均对它的通过没有多少热情。与立法提议禁止酒类而引发的不断高涨的情绪相比,对毒瘾问题的兴趣是微乎其微的。”[17]为此,该时期的学界对于禁毒问题的研究力度也显得非常有限。尽管如此,该时期出现的一部美国毒品问题巨著——《鸦片问题》(The Opium Problem)却很值得推崇。[18]这是第一部从历史学角度系统介绍美国毒品问题及早期禁毒政策演变的力作,由特利与帕伦斯(Chanles E. Terry & Mildred Pellens)合著并出版于1928年。全书共16章,1 000余页,不但全面介绍了早期美国所存在的鸦片问题、鸦片的使用者以及上瘾者的症状与治疗,还以文献介绍的形式客观地描述了早期美国禁毒政策的来龙去脉。特别是,该书汇集了诸多有关国际鸦片会议的原始资料以及当时众多的学者、名人对于禁毒政策问题的见解,因此,对于研究早期美国禁毒政策的外交因素与立法程序的相互关系以及早期成瘾者治疗都有可贵的参考价值。书中所使用的早期统计附表以及众多的统计数据,更常被当代的毒品史学研究者所引用。就此意义而言,该书是一部难得的由美国禁毒史研究资料汇集的开山之作。但是,由于时代的限制,尤其若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出发,该书对于美国禁毒模式,无论是外交模式,还是法律惩戒模式,甚至医疗模式都未能在理论上加以梳理与归纳。所以,与其说该书是一部历史学著作,不如将之定性为一册历史资料汇集更为妥当。

与同时代之如火如荼的禁酒运动相比,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禁毒政策的实施显得低调许多,这种状态一直延续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随着50年代“反主流文化运动”在西方的萌芽,尤其是在该运动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高潮的同时凸显而出的年轻人的普遍吸毒现象,意味着因世界大战而沉寂了多年的美国毒品问题,无论是在性质上还是在规模上都与以前有了本质上的区别。[19]因年轻人吸毒问题而引起的社会与政治上的关注则构成了尼克松时代“毒品战争”的直接起因。“毒品战争”导致了美国毒品问题的研究高潮,禁毒学及其历史研究因此成为学界的一门显学。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禁毒史研究著作汗牛充栋,不胜枚举。法律惩戒之毒品控制模式以其所具有的独特位置,始终占据着学界研究的热点。其中,20世纪70年代出版的两部通史型著作是诸多力作之代表。

首先是马斯托(David F. Musto)所著的《美国痼疾》一书。[20]该书初版于1973年,再版于1987年,1999年的第3版则几乎贯通了整个20世纪美国禁毒史,由此在美国禁毒史学界享誉极高。《华盛顿邮报》以及《纽约时报》都曾发表书评给予高度评价。该书全面介绍了美国毒品模式,尤其是法律惩戒模式的源起以及发展。同时,因作者是医生出身,书中关于吸毒成瘾的治疗以及相关内容占了很大的篇幅。在禁毒外交内容上,马斯托也凭借其所拥有的丰富史料对早期美国禁毒外交的出现与发展做了许多精辟的论述。此外,作品对于美国禁毒法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的地方与联邦政府以及国会之间的立体式关系和相互间的影响也有诸多独到的分析。可以说,这是一部研究美国禁毒史的必读之作。但是,尽管该书史料充实,并在字里行间对于美国毒品控制模式的外交、司法以及医疗模式的相关内容均有提及,由于作者在对美国毒品控制模式的把控上缺少全面的认识,故而在模式的概念以及模式的整体结构乃至模式间的相互关系上缺乏进一步的理论性总结,从而给读者些许混乱之感,实为憾事一件。

与马斯托相对中庸的观点不同,1972年出版的《合法与非法药物》[21]一书则对美国的毒品控制政策尤其是美国的法律惩戒模式给予了尖锐的批评。该书作者布莱彻(Edward M. Brecher)等认为,自《哈里森法》公布以来,为数众多的禁毒法令虽相继实施却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由于法律自身存在的许多矛盾现象,如禁止大麻而不禁止危害更大的酗酒以及吸烟等现象,导致了美国毒品问题日趋恶化。现行法律与其说是以科学为据而制定,不如说出于政治及所谓的道德因素需要而出现。所以,系列禁毒法非但没有减少吸毒人数,反而是禁毒法颁布愈多,毒品走私与吸毒现象愈严重。而且,由于无法从正常渠道获得毒品,那些吸毒者不得不沾染上走私毒品集团所经营的黑市毒品,这更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22]因此,作者呼吁对法律惩戒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造,修订现行法律中的许多不合理现象,并对海洛因成瘾者施以美沙酮疗法。虽然毒品控制之医疗模式于20世纪70年代在联邦法律上业已确立,但是,在法律惩戒模式依然强势的情况下,该书对于法律惩戒模式的批评论调,深深影响了之后的美国禁毒史研究。伴随着医药科学的发展及医疗模式的确立与毒品战争引发的各种负面因素的影响,在今日欧美的许多国家中,社会舆论对于吸毒行为,尤其是针对软性毒品如大麻使用更倾向于运用“非刑事化”的对应手段,支持该理念的人群还在不断扩大中。所以,布莱彻当年的观点所具有的划时代意义更显难能可贵。作者虽对成瘾治疗推崇甚多,并且把甚多的笔墨花费在如何治疗海洛因中毒者的美沙酮疗法上,但是,鉴于作者对医疗模式在整个毒品控制模式中所具有的位置缺乏一种必要的认识,该书对于医疗模式所走过的坎坷历史进程之忽略则在所难免。另外,该书虽涉及各种毒品及控制问题的来历,但对禁毒外交模式内容则基本上置之不理,因此难以把握美国毒品控制模式之全貌。

与上述通史式的专著同时存在着的还有关于美国禁毒外交的研究专著。备受瞩目的是阿诺德·泰勒(Arnold H. Taylor)和比利-泰勒(David R. Bewley-Taylor)的著作。

阿诺德·泰勒在其所著的《美国外交与毒品走私,1900—1939》一书中,研究了20世纪初期国际毒品问题以及美国禁毒外交。作者认为,毒品问题不是单纯的某个国家的个别现象,而是国际事务中相关各国所要面对的外交问题。这一观点切中了现代国际禁毒外交的问题所在。他指出,美国禁毒外交的工作重点是限制不断增长着的毒品原产国的生产量,明确了美国禁毒外交活动的外向型理念。[23]该书虽然归纳总结了美国禁毒外交的诸多概念,但在描述美国禁毒外交与国内立法间以及医疗模式之间的关系时缺乏力度,从而也就失去了结构性分析禁毒外交在美国毒品控制模式中应有地位的机会。

比利-泰勒所著的《美国与国际毒品控制,1909—1997》,连贯了20世纪几乎所有的美国内外禁毒的联动之处。[24]该书以人物、组织以及禁毒外交政策为纲描述了美国禁毒外交战略的实施过程及目的。作者不仅对美国所倡导的上海与海牙会议以及因受欧洲列强排挤而备受挫折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的早期禁毒外交史加以回顾,而且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领导国际禁毒运动的现代美国禁毒外交也做了提纲挈领式的描述。在审视美国禁毒政策尤其是外交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该书以美国禁毒史上举足轻重的联邦禁毒局专员哈利·安斯林格(Harry J. Anslinger)的所作所为为例,[25]辅之以对国际禁毒组织以及美国缉毒机构的历史变迁中出现的重大事由加以说明。作者以为,与美国禁毒外交政策实施的同时,其国内禁毒立法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促进。但是,将美国社会内部存在的毒品问题归罪于毒品生产国以及国内少数族裔的方法,则是美国禁毒政策制定之初的一项重要特征。即使时至今日,美国已经取得了全球禁毒体系的领导地位,还是习惯性地站在所谓的道德高度来掩饰其自身毒品问题的政治与经济原因。[26]比利-泰勒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所得出的学术结论无疑有助于理解美国毒品控制模式结构中的禁毒外交与法律惩戒两者之间的相互能动关系。显然,这是一部从外交的角度来评述美国禁毒史的力著,但无法从中看到更多的医疗模式,这为后来者留下了进行更为深入研究的空间。

与上述外交及法律惩戒模式的研究相比,医疗模式的历史研究在美国禁毒史上仍然属于冷门之学。个中原因除了这种模式在历史上备受法律模式排挤而处于被忽视的地位外,一个不为人们所注意的原因是,学术上的分科法似乎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医疗模式的历史研究长期被搁置在外。在美国禁毒史学术分类中,成瘾治疗并不被归于毒品控制(Drug Control)中,而是被归于社会的、科学的类别中,有时充其量归之于中毒一栏中。这种分类法在加拿大以及美国的图书馆中可谓比比皆是。当然,这种分类法自身无可非议,应是早已存在的一种习惯。笔者以为,恰恰就是这种习以为常的分类法,导致了美国毒品控制模式之医疗模式被长期拒于毒品控制模式研究的大门之外。其直接结果就是,以医疗模式历史为主线的研究专著至今仍寥寥无几,这实为学术研究上的一大憾事。

新近出版的一本由坎贝尔(Nancy D. Campbell)等人合著的介绍麻醉品治疗农场的专著——《麻醉品治疗农场:美国最初的毒瘾者监狱的沉浮》,[27]有助于了解医疗模式在联邦权力完全介入私人医生“行医权”后的一段重要历史,即由联邦监狱负责吸毒犯人成瘾治疗时期的历史。该书以大量的图片资料专门介绍了美国第一所对吸毒犯人开展成瘾治疗的监狱——肯塔基列克星敦监狱(Lexington, Kentucky)——从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的历史沉浮。麻醉品农场(Narcotic Farm)的设立及其运行是联邦权力完全介入“行医权”后的一大事件。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运转的麻醉品农场,实际上意味着联邦政府正以一种积极的方式介入吸毒者的成瘾治疗之中。尽管这还仅发生于个别的联邦监狱,但成瘾治疗所积累的研究成果则为后世医疗模式在法律上的确立提供了充足的数据与临床经验。因此,虽然该书不是一部学术专著,但其丰富的图片和说明内容却是研究医疗模式之弥足珍贵的历史资料。此外,科林吉蒙(Harald Klingemann)和汉特(Geoffrey Hunt)主编的《一个国际视角下的毒品治疗系统》一书,[28]对于世界上许多国家现存的成瘾者医疗系统给予了多方面的关注。不过,该书的美国毒瘾者治疗一节虽然占据了相当的篇幅,但关注更多的是美国社会现存的成瘾治疗情况,尤其是医疗资金的来源以及治疗机构的实践。在有关美国成瘾治疗的历史变迁内容上,该书尚缺必要的描述,至于在学术上将成瘾治疗升华为毒品控制模式的内容之一,显然也非该书作者所考虑的内容。

相对于国外丰硕的研究成果,中国学术界对于国际毒品问题尤其是美国禁毒问题的研究则显得沉寂许多。无须讳言,目前为止国内有关美国禁毒史的研究依然是非常薄弱的领域。究其原因,与禁毒的国际合作联动相对缺少以及学术研究资金的不足关联甚密。此外,禁毒历来被视为是公安部门的专有工作,而公安部门与学术界之间的横向联动不足以及公安部门工作上的保密性原则加剧了国际禁毒史研究的薄弱化倾向。当然,公安部门的外语能力资源以及国外资料的流向问题,在更大程度上决定了国际禁毒研究相关学术作品的先天性不足,尤其是在国外禁毒史领域更显突出。

纵观国人对于国际禁毒的关注,可以追溯到1909年的“上海万国禁烟会”。在上海召开的这场标志着现代国际禁毒运动开始的会议,无疑引起了当时的国人,尤其是报纸杂志等知识文化界的关注。当年上海的《申报》《东方杂志》等有关“万国禁烟会”的大量报道可见时人对毒品问题的极大关注。但这毕竟是新闻报道,真正有关国际毒品问题的著作当属1936年出版的、由罗运炎所著的《毒品问题》一书。[29]该书共分六个章节,在研究中国毒品问题的同时附带研究了国际毒品问题。虽然囿于时代限制,该书对于国际毒品问题的研究在资料和深度上还都只是浅尝辄止,但毕竟是中国学者首次针对国际禁毒沿革所进行的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在新中国成立后最初几年的扫毒风暴中,鸦片的毒害被荡涤殆尽。无毒的30年加上东西“冷战”以及其他种种政治、经济原因,国内学界有关国际禁毒问题尤其是美国禁毒史研究几近空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改革开放而出现的“毒品中转站”问题,一些研究美国毒品问题的文章开始散见于国内的报刊文章之中。[30]20世纪90年代之后,一些美国禁毒政策文章开始向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发展。一些作品对于宏观掌握美国毒品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方向。[31]此外,万心慧以较为丰富的资料对于美国毒品问题中的生产、消费以及毒品控制的流程做了详细的介绍,[32]而高英东的文章则尝试在美国文化等层面上对美国毒品问题及对策进行评析。[33]2000年后的第一个十年里,学术界在美国禁毒史研究领域上有了更多的成果。[34]瞿帆与张勇安在美国禁毒政策史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尤其值得关注。瞿帆在攻读博士期间于2000年相继发表两篇文章,分别对《哈里森法》的成因以及美国国会在毒品外交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探讨,而其同年完成的博士论文则对20世纪的美国禁毒政策加以纵观式的梳理。[35]张勇安是目前国内史学界研究美国禁毒史的多产学者,[36]其研究立足美国禁毒史上大麻政策的变化与发展,并且着力于对政策进行多视角的解读,尤其注意从微观层面上观察美国大麻政策制定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地方政策、外交政策乃至个人等多方面因素对于政策制定及发展所起的平衡与发力作用。此外,台湾地区也有部分学者发表了有关美国毒品滥用问题及青少年吸毒问题的文章。[37]

综上所述,国内外史学界对美国禁毒史的研究多集中于其毒品控制政策的立法与执法上,对外交模式的研究也多致力于禁毒外交如何为国内立法的服务上,对医疗模式内容的研究则基本上归于社会控制以及医药科学领域之类中,很少从历史的角度观察并将之列为毒品控制模式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更惶谈从整体模式的角度去推敲其相互间的关系及历史作用。事实上,学界尤其是海外学界针对美国禁毒史的研究发展至今,已经达到了一个资料丰富且学术讨论非常活跃的阶段。虽然学界对于美国毒品控制历史的研究多集中于政策研究,但这种现象也在向更为纵深和更为微观的领域发展,而不断解密的档案资料则为此提供了进一步深入的可能。因此,如何在研究中有所突破已成为美国禁毒史研究领域的共同课题。作为一种趋势,学界对于美国禁毒史的研究存在着下列几个方向性的变化。一为细分化。从微观内容上管窥毒品控制历史上的一些极具代表性的东西。如上述2008年出版的《麻醉品治疗农场:美国最初的毒瘾者监狱的沉浮》就是其中的一个特例。这类成果在现代美国禁毒史研究作品中可谓比比皆是。二为逆向化。对于美国禁毒政策尤其是现行的“毒品战争”予以猛烈的抨击,强烈主张将毒品使用尤其是软性毒品的使用合法化。如托马斯·罗于2006年发表的《联邦麻醉品法与毒品战争:一个吃钱的无底洞》[38]。这些作品在抨击法律惩戒模式的同时,多为成瘾治疗的坚决支持者。三为再认识。该类作品对于毒品控制史上所发生的某一历史侧面予以重新梳理,力争得出具有现实指向意义的结论。如多丽丝·普罗文在2007年发表的《非对称的法律:毒品战争中的人种问题》[39],对于自有法律惩戒之毒品控制模式以来所存在的种族歧视问题进行了放大镜式的考察。四为汇总类别化。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类似的研究以及相关的毒品控制问题予以归纳总结。这是历史研究中的一种常见而又有效的方法。如2000年出版的由史蒂芬·贝伦科主编的《美国毒品与毒品政策文献史》就是该方向的代表性著作。[40]如此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加深了针对美国毒品问题以及毒品控制政策史的研究,也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美国法律惩戒模式的松动。本书题目之“美国早期毒品控制模式研究”,是希望在前人学术研究的基础上,对于早期美国毒品控制史中所存在的一些影响毒品控制的重要因素予以重新归纳与综合梳理,以期还原完整而又清晰的毒品控制模式的真实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