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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前体化学品管制(禁戒毒品 国际国内毒情形势与新型合成毒品)

导语:毒品前体化学品管制属于禁戒毒品下的国际国内毒情形势与新型合成毒品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毒品前体化学品管制主题,主要讲述毒品等方面医学知识。

大多数毒品,无论是植物制成的,还是合成的,都需要化学品来将其转化为最终产品。虽然化学品只是秘密制造、植物制成的毒品(海洛因和可卡因)的成分之一,但它们却构成了非法制造合成毒品的重要成分。鉴于合成毒品的制造越来越多,这类称为前体的化学品的管制已成为主要供应管制策略,因为根除非法作物和替代发展的传统方法不能适用于合成毒品。

用于非法制造毒品的化学品生产的贸易结构的趋势中可能存在薄弱环节。多年来,国际社会加强了管制制度,旨在允许此类化学品的合法贸易,防止其转而用于非法制造。

前体管制已取得了一些成功,但这些成功却引发了非法毒品贩运者和制造者的一系列反应,为国际毒品管制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

反映化学工业中易于发生前体转用的薄弱环节

过去几十年间,特别是近20年,化学工业出现了强劲增长和地域变化,全球产量翻了一番,贸易增加了两倍多。同样在这一时期,大量生产转移到亚洲,新兴化学工业的现有特点是相互竞争的小企业组成的大集群。以往,化学工业一直由大型垂直一体化企业集团主导。与之相比,这些新的发展可能会让化学工业更容易发生前体转用。

此外,随着跨国界化学品交易越来越多,过境国数目增加,以及一些化学品经纪人和其他中介机构出现,前体转用于秘密制造毒品的潜在途径不断增加。

国际社会的应对前体管制是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国际毒品管制的重要支柱之一。《公约》针对经常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品的制造、分销及国际贸易规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将物质分为两类:对表一所列物质的管制更为严格,而对《公约》表二所列物质的管制相对较松。1988年《公约》授权国际麻醉品管制局在国际层面执行前体管制。

前体化学品的制造与化学品的生产方式与发展趋势

前体存在合法使用和合法贸易,而管制包括监测合法贸易,并防止转用。通过分析各国向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提供的信息及国际贸易统计可以得出的结论是,2010—2012年期间,约77个国家从事了前体化学品的制造。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化工行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领域,并在容量和地理空间转移上继续强劲增长,涉及更多数量的国家。亚洲已成为新的生产中心,为越来越多中介机构提供了更大的转移机会。在全球化学行业,这些“机构”的总数从1981年的61000个,增长到1990年67000个,2000年的83000个,2010年的近97000个,这一扩张的生产基地也反映了化学物质更大扩张的可能性。这也刺激了越来越多的“化学运营商”参与此类物质的贸易。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的数据表明,化学物质在很多国家生产。1990—2010年,在向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报告产出数据的148个国家中,有142家报告了生产的化学物质。

这一扩张,还可以从化学品的产量与产值中看出。从产值上看,按照固定美元价值,2010年化工行业的产值是1990年的2倍,是1960年的4倍,达3.8万亿美元。

图2-15 1963—2010年全球化工行业产值趋势

前体化学品的贸易方式与发展趋势

2010—2012年,122个国家报告了前体化学品的出口情况,而150个国家报告了进口情况。亚洲国家报告的前体出口最多,其次为欧洲和美洲。如果仅考虑前体化学品的净出口国,亚洲国家占2010—2012年期间净出口总额的59%。全球前体化学品出口增长速度与化学品出口总体增长速度相当。

各个国家对各种前体的合法需求和应用各不相同。就经济价值而言,绝大部分前体化学品国际贸易(93%)所涉物质为《公约》表二所列物质。2012年,更严格管制下的表一所列物质仅占前体化学品国际贸易的7%,占化学品整体国际贸易的0.04%,而其出口增长远远低于表二所列物质。从经济角度来看,《公约》表一所列物质中最重要的是用于制造海洛因的醋酸酐,其次是用于制造可卡因的高锰酸钾和用于制造甲基苯丙胺的伪麻黄碱。

前体化学品的非法贸易不像合法市场那样易于量化,但缉获方面的信息可以部分揭示出其趋势。

虽然每年的前体化学品缉获量波动幅度很大,但表一所列前体的总体趋势似乎显示了过去20年的增长。相比之下,表二所列物质缉获量虽然起伏不定,却一直符合稳定的总体趋势。表一和表二所列前体缉获量的区域分布显示,在研究所涉时间段,缉获量主要集中在美洲,其次是欧洲,但最近几年第二名变为亚洲。

图2-16 1996—2012年全球前体化学品出口值趋势

前体管制对毒品供应的影响

前体化学品管制措施对减少化学品转用于非法毒品制造具有实际影响,这可通过各种分析方法来了解:越来越多的化学品免于转用。转用前被拦截的货物批次大大增加,较国际前体管制之初的1990—1992年,2010—2012年表一所列前体缉获量增加了12倍。这虽算不上确凿证据,却也表明了前体管制的有效性、高截获率。与估计已转用于非法制造的总量相比,缉获量的衡量显示,2007—2012年截获了大约15%的转用高锰酸钾(在10%—28%之间)和15%的转用醋酸酐(在7%—22%之间)。估计高锰酸钾转用量仅相当于其国际贸易量的2%,而醋酸酐转用量相当于其国际贸易的0.2%。

一、前体缉获量高于用前体制造的物质的缉获量

2007—2012年期间,“摇头丸”前体缉获量如果按本可用其制造的“摇头丸”数量计算,比“摇头丸”缉获量多1/5。同期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前体缉获量按其等值终端产品计算高达苯丙胺和甲基苯丙胺缉获量的2倍以上。

二、前体管制减少了毒品供应

前体管制似乎减少了前体供应,从而导致毒品供应随之减少。这方面有三个例子。第一个是麦角酰二乙胺(致幻剂)的市场萎缩,至少部分原因在于致幻剂前体管制的加强。其市场萎缩反映为1996—2013年期间美国高中生对致幻剂的使用减少了75%,这与此物质供应量的减少密切相关。第二个例子是许多国家“摇头丸”使用的减少以及该物质纯度的降低,这与2007—2010年期间此毒品主要前体供应有限相关。第三个例子是,过去20年,甲喹酮前体管制的加强似乎已导致其供应量减少,从而使其使用也减少了。

三、非法市场的价格

最近几年,合法市场的醋酸酐价格在每升1—1.5美元之间波动,而阿富汗非法醋酸酐价格多年来一直在上涨,从2002年的每升8美元涨到了偶尔高达每升430美元的峰值(2011年)。这一价格上涨可与前体管制的加强挂钩。这也影响到了海洛因的生产成本。在阿富汗海洛因生产总成本中醋酸酐的比例从2002年的2%上升到2010年的26%,但2013年下降到了大约20%。

四、毒品加工点经营者的新策略

全球前体管制的加强促使非法加工点秘密经营者制订了一些对策。这些策略包括:用更复杂的方式获得前体化学品;利用管制制度薄弱的过境国;建立专门供应前体化学品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创建幌子公司隐瞒非法进口;为了避开国际管制制度,在国内转用前体化学品,随后再走私到最终目的地;利用互联网滥用药物制剂(特别是含麻黄碱或伪麻黄碱的制剂);开发非表列前体化学品,包括可轻易转变成所需前体的各种前前体。因此,最近几年出现了制造苯丙胺类兴奋剂的新前前体,包括α-苯乙酰乙腈、各种苯乙酸酯、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甲基缩水甘油酸甲酯和甲胺。其中一些物质只在为数有限的国家受到管制,已成为过去所用前体化学品的主要替代品,目前缉获量大于受国际管制的苯丙胺类兴奋剂前体。

另一种对策就是生产可用不受国际管制的化学品制造的新精神活性物质。秘密制造者采用的所有这些策略为国际前体管制制度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与此同时,这些策略也反映了前体管制确实有一定影响的事实。目前国际上已有一些工具来应对新出现的问题——适用“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有限的国际特别监视清单、网上出口前通知系统和前体事件通信系统——但这些在许多国家都有待实施。它们的普遍和有效实施将让迎接挑战的工作向前迈进一步。

前体化学品查获

近年来,《公约》表一中所列各类化学品的查获以ATS(苯丙胺类兴奋剂)前体较多,2009—2011年呈快速增长趋势,2011年接近1400吨;其次为海洛因类化学品前体,较少的为可卡因类化学品前体。表一类药物缴获量的幅度波动较大,2011年达到顶峰。

图2-17 1989—2012年全球表一类药物查获量

《公约》表二中所列各类化学品的查获表现出不同的模式。整体上缴获量有两个高峰:2002年和2004年。2002年的峰值水平高主要是因为丙酮的查获多,而2004年的峰值主要是因为盐酸的查获。其他阶段,似乎是稳定的。但这种趋势与这些物质在国际合法贸易中的量是相反的,在过去的20年里,这些物质的合法贸易量极大地增加了。在最近的几年,硫酸、丙酮的缴获量在表二中的物质的缴获量中一直占主导地位。其主要原因是在1990—2012年缴获的表二中物质,近98%是受《公约》控制的。表二中物质的缴获区域分布主要集中在美洲,其次为欧洲、亚洲。缴获量较大的主要在2002—2012年期间,主要地区为:北美(占总额的59%),南美(12%),欧洲(4%)和亚洲(3%),非洲(0.05%),大洋洲地区(0.02%)。

最近几年(2007—2012年),缴获量最大的是南美(60%);其次是北美(17%)、亚洲(15%,其中大部分在东亚和东南亚)和欧洲(8%);再次是大洋洲地区(0.1%),非洲(0.04%)。

图2-18 1989—2012年表二类物质查获量(折成统一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