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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毒品利润的一项概略估价(禁戒毒品 华中宏济善堂的贩毒活动)

导语:关于毒品利润的一项概略估价属于禁戒毒品下的华中宏济善堂的贩毒活动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关于毒品利润的一项概略估价主题,主要讲述鸦片,毒品等方面医学知识。

在中日全面战争时期(1937—1945),日本侵略者通过鸦片等毒品在华中地区究竟掠夺了多少社会财富?由于在战后撤退时负责这一政策的日本关键人物带走和销毁了大量原始资料,现在要清算这笔罪债是十分困难的。李恩涵先生在《日本在华中的贩毒活动》中借助推算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他说:“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就华中地区而言,在上述中日全面对抗的八年期间日本到底在贩卖鸦片、海洛因、吗啡等方面赚得了多少利润?如果我们以1939年作为一个标准年来估计,因为这一年的毒品销售额可算是一个中间数量,而在此年之前的1937—1938年的年销售额可能较此为低,而此年之后的1940—1943年的年销售额可能较此为高;因此,这些年每年都可计算为‘1’个单位(1937年7月战争爆发,故1937年7月至1938年底,只能算是1.5,1939年为1,1940—1943年为4;由于1944年1月之后,汪政府开始发动‘清毒运动’,此后之年销售额可能只为标准年销毒额的1/2,而1945年8月日本即投降了,故1944年1月至1945年8月之销毒量,应为1.5×1/2),所以,1937年7月至1945年8月之销毒‘单位’为7.25(1.5+1+4+1.5×1/2=7.25)。由于根据美国在上海的财政情报,1939年日本在华中贩毒所获的利润大致为3亿元(以日本军用券元为计算单位,军用券的币值与日币相同,此时大致日元4元=美金1元),所以,我们可以推算出在中日战争的约略八年期间,日本在华中贩毒所获的利润,约略为21.75亿元。此21.75亿日元如折合为美金,则为美金5.36亿元。如运用此款于建造日本当时最新型载重25675吨、可载飞机84架的航空母舰(每艘造价8000万日元),上述在华中贩毒所赚利润的专款每年即可建造该型航母3.75艘,八年合计,则可建造27.19艘。”

又说:“但此一数额只是就日本在华中贩毒所获的利润而言,如果我们合理地假定其一般利润为30%(海洛因的一般利润为35%,鸦片的一般利润为30%,但我们系将两者的利润合计而作保守的估计为30%),则1939年日本与其傀儡政府在华中的毒品销售总额即应为10亿元(3亿÷30%)。”(101)

笔者认为,在缺乏系统资料的情况下如此进行概略性的估价是解决问题的捷径,而担心这种概略性的估算在每年都缺乏旁证资料支持的情况下,很难被严肃的史家所接受,他们相信的是真凭实据。因此,采用这种方法处理如此重要的问题应当谨慎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