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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藏机构在进行致病微生物实验活动前应履行哪些程序?(微生物 菌/毒种实验室保留资质法规)

导语:非保藏机构在进行致病微生物实验活动前应履行哪些程序?属于微生物下的菌/毒种实验室保留资质法规分支内容。本篇围绕微生物 非保藏机构在进行致病微生物实验活动前应履行哪些程序?主题,主要讲述菌(毒)种保藏中心等方面医学知识。

答:非保藏机构实验室从事研究、教学、检测等实验活动,使用按《名录》规定需在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的高致病性微生物菌(毒)种及其样本需经卫计委批准;使用其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其样本需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第三、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其样本,需经实验室所在法人机构批准;对我国尚未发现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已经消灭的病原微生物要进行实验活动前,应经卫计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