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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睫状体冷凝术操作及注意事项(眼科学 青光眼手术)

导语:青光眼睫状体冷凝术操作及注意事项属于眼科学下的青光眼手术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眼科学 青光眼睫状体冷凝术操作及注意事项主题,主要讲述青光眼,睫状体,青光眼手术等方面医学知识。

手术指征:常用于抗青光眼手术失败而又不能再作其他类型抗青光眼手术的各类青光眼,为降低眼压缓解症状的各类终末期青光眼。通过破坏部分睫状体功能来减少房水产生而降低眼压。

术前准备:遵循外眼手术术前常规准备。

麻醉:消毒前用0.5%丁卡因表面麻醉2次,间隔5分钟。施行2%利多卡因球后麻醉。

手术步骤

一、检验冷凝器是否符合要求:温度要达到-70℃,选择睫状体冷凝头,为直径2.5mm球形。

二、常规消毒术眼,开睑器撑开上、下眼睑,用棉棒吸干结膜囊内的液体。

三、脚踏开启冷凝器,待冷凝器显示温度在-70℃后,用干纱布擦去冷凝头上的冰霜,将头部放在角膜缘后2.5mm的球结膜和巩膜上,并稍施轻压使圆球与组织之间紧密接触并稍有下陷。此时可见角结膜缘组织冷冻冰霜范围逐渐扩大达到或略超过角膜缘侵及部分透明角膜。持续冷凝60秒后松开脚踏停止冷凝,待其自行解冻,冷凝头部即自动与组织分离。

四、与已作冷凝点相隔2mm或依每个时针位点继续下一点的同样冷凝。依次进行直至完成计划的全部冷冻点(图1、图2)。

五、术毕给予结膜囊涂抗生素和糖皮质激素眼膏,加1%阿托品眼膏,眼垫包眼。

手术意外处理

当术眼结膜囊内残留液体时,冷凝头周围的冷冻冰霜范围会扩大累及更多的角膜,或将周围的球结膜也更多地累及,造成组织损伤。应该即刻停止冷凝,用干棉签吸干结膜囊内的液体后再继续冷凝。

当冷凝位置不正确时,切忌在冷凝进行中强行拉离冷凝头,以免造成组织撕脱损伤。应该即刻松开脚踏停止冷凝,待其自行解冻分离。

术后处理

  1. 术后24~48小时内常有明显的球结膜水肿和眼球疼痛,局部除滴1%阿托品和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外,可加用非甾体抗炎药,如:双氯芬酸钠、普洛拉芬滴眼液,4次/日,口服消炎痛25mg,3次/日。
  2. 冷凝术后的1~3天内,可能有暂时性眼压升高,必要时可给适当的降压药物,如:0.5%噻吗心安滴眼液等或加服适量尼目克司。72小时后眼压开始下降,抗青光眼药物可减量或停用。
  3. 如眼压较术前更高,疼痛剧烈难忍,应做B超检查除外脉络膜上腔出血的可能。

临床经验

  1. 睫状体冷凝是经球结膜直接进行的,因此不宜做球结膜下浸润麻醉,以免达不到睫状体冷凝的温度要求,以及结膜下冰晶的扩大加重组织损伤。
  2. 冷凝部位可任意选择,通常选在下半周,尽量避开原先小梁切除手术或有局部葡萄肿的部位,以免造成或加重局部葡萄肿,甚至眼球壁的溶解。
  3. 第一次手术的范围一般不宜超过180°,因为作为一种破坏性手术,应该遵循“宁稍不足,不可过度”这一原则。
  4. 冷凝前结膜囊内的泪液或药液都要用干棉签吸干,再用一个卷紧的干棉签来代替镊子或其他器械,既可固定眼球位置,也可随时吸取泪液。
  5. 切不可用生理盐水浇洒冷凝器头部,亦不可在未解冻时强行将冷凝头部与组织分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组织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