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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对对毒犯的处置(禁戒毒品 解放战争时期的贩毒活动)

导语:南京国民政府对对毒犯的处置属于禁戒毒品下的解放战争时期的贩毒活动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南京国民政府对对毒犯的处置主题,主要讲述贩毒,鸦片,毒犯等方面医学知识。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内政部即修订法令,限战后两年内肃清烟毒。1946年8月2日,国民政府公布施行《禁烟禁毒条例》;11月,蒋介石又颁手令,“严饬克期肃清烟毒”。[10]为了争取民心,树立良好形象,南京国民政府严厉处置过一批毒犯。

抗战胜利不久,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以汉奸罪和贩毒罪逮捕了罗洪义,直至解放前不久始得出狱。[11]天津收复后,臭名昭著的白面大王博田被中国官方法办,以平民愤。[12]

1946年1月21日下午4时,驾驶中航第103号客机的美籍飞行员罗炳生从印度加尔各答飞抵重庆时,随身携带的约重4公斤半的一盒鸦片被重庆海关和航空检查当场查获。受理此案的重庆地方法院12月25日判处罗炳生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6年,烟毒没收销毁。[13]

1946年3月30日,苏联籍人格雷司耳携带重31.4375公斤的大小鸦片10块登上天津到上海的飞机时,遭人举报被警察当场查获。天津地方法院事后判决格雷司耳共同运输鸦片罪,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同案犯苏联籍人费儿满判决同上;卖给费儿满2小块鸦片的韩国人金在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与格雷司耳共同密谋偷运鸦片的德国籍人瑞得路和匈牙利籍人田盖则各减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10年。[14]

同年7月1日,上海警方根据拘获的3名贩毒犯的交代,前往南昌路光明村13号韩籍女子朴贞住所搜查,抄出海洛因9大包及法币95万元,此案主犯朴贞被逮捕法办。[15]

7月25日,商人蔡传成从日本大阪乘轮回国时携带重14公斤的鸦片5块。8月6日,船抵淡水时蔡为了逃避海关检查,单独雇小船在淡水炮台边登陆,将毒品运到其太平町住宅藏匿。事被警方侦悉后,前往搜查,结果人赃并获。台北地方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蔡传成以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鸦片14公斤没收销毁。[16]

8月下旬,上海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处接到密报,获悉南洋贩毒大王王兆辉从菲律宾偷运烟毒来沪。当王兆辉乘坐的飞机抵达大场机场时,稽查处当场抄出王随身携带的烟土9斤14两、吗啡两大包,“即将主犯王兆辉及其妻拘捕……解送地检处,以贩毒罪起诉。”[17]

这年在全国25个省6个市中,共查获烟毒案件23749件,缉捕人犯39300人。在19省4个市中,缉获鸦片2485.127公斤、海洛因9.273公斤、吗啡4.514公斤。[18]

据内政部1948年上半年度的禁烟工作报告透露,抗战胜利后,“烟毒之查缉愈密,偷运之方法愈巧,是以利用飞机、邮政变相夹带之贩运随之而生……其最著者,关于飞机方面,则有上海查获包括将级军官、政党中委、大学讲师……立法委员王者宾之挟带烟土案……关于邮政方面,则有陕西、贵州等省查获邮包一次寄递烟土22斤案,暨邮寄烟毒煮过白布棉花以图逃避检查案与利用邮车携带吗啡8斤、烟膏烟土60余斤案”。[19]毒犯级别之高,贩毒手段之绝是前所罕见的。

1948年12月16日,由汕头开往广州的海滇轮在黄埔港被宪警搜出烟土5000余两。经查这些烟土是由潮汕调往广州的保警第八营偷运的。事发后,被广州绥署扣留查办的不仅有该营的方营长,还有其幕后指使人五绥区副司令张伟民和梁为焯。“这批烟土约在四万两以上,都是兴宁和河婆商人集资交运的。‘包运费’是每两港币二元,外加介绍费五角,‘包运’人员可实得港币八万元,而运毒商人尚可获利三倍以上”。[20]

抗战胜利后有些地方司法机关在审理烟毒案件时是严肃认真的,但也有的“每于未判决前,多饬保证金,或具殷实铺保,先行开释”。对此安徽省政府在1946年秋的一份代电中表示不满,认为“似此办理烟毒,不易肃清”,因此请求行政院“明令警察机关严查严捕,司法机关随审随判,共同严厉执行,以肃清禁令”。同时,10月16日行政院发布训令,同意安徽省政府提出的意见,“除关于严查严捕烟犯一节,指令内政部转饬各级警察机关遵办外,合行抄发原呈,令仰各级司法机关遵照办理”。[21]然而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如大烟犯纪经降在厦门被查获贩土200余两,被厦门地方法院起诉后,仍可以500万元法币保外就医,“西装革履,招摇过市”。[22]天津日伪时期的大毒犯康世清、康少山在军统特务头子陈仙洲的庇护下,不但未受任何查处,反而加入陈的稽查处、“肃奸委员会”等组织,以此合法身份为掩护,继续从事贩毒的勾当。[23]四川袍哥叙永乐宜宾分社红旗管事万竹尧1947年9月前往合川贩烟时被警方查获,提起公诉后,其搭档合川仁字袍哥共济社舵把子刘寿彭直接找到重庆市稽查处处长罗国熙。罗又托专人干预此事。因此,地方法院在装模作样判了万的死刑后,又允许其在上诉期间装病外出就医,于某日早晨登上去重庆的轮船,辗转逃回云南昭通原籍。合川法院只是向上级呈报罪犯潜逃要求通缉外,再也没有其他反应和措施了。[24]

与此同时,国民党方面却利用禁毒的名义栽赃陷害民主人士。1947年陕西省主席祝绍周秉承蒋介石的旨意,派特务以查户口为名,到中国民主同盟西北五省总负责人杜斌丞家中,偷偷将一大包烟土塞到杜的衣箱中,然后即以私存烟土为由将杜逮捕,并在10月7日加以杀害。[25]

不过,有些省份至少在表面上还是摆出严禁烟毒的姿态,在禁毒方面多多少少也做了一些实事。

广东省主席罗卓英在1947年1月15日省市各机关禁烟座谈会上慷慨陈词,力陈禁毒的重要性,罗声称,“对付种、制、藏、运、售、吸六大人犯,我们绝不能客气,应当视作敌人,予以最严厉之惩处。如果法令许可,我主张尽量诛杀,以期杀一儆百”。[26]同年9月,广东省政府决定,自9月1日起在广州、南海、番禺、东莞等37个县市吸食烟毒者一律处死刑或无期徒刑。[27]

甘肃在1946年6月共办理烟毒案件536件、毒犯822人,其中处死刑57人。1947年该省又在白龙江沿岸各隘口缉获烟匪及嫌疑人犯共1281人,烟土7301两。[28]不过内政部认为“川甘两省毗连之平、青、松、岻、卓等县、地区,连年发现烟苗,向未根绝,尤以松潘、南平等地情形为重,亟须会勘剿铲,用肃禁令”。[29]

厦门警察局在1947年度查获烟毒案116件,1948年度查获烟毒案153件。[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