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早期美国毒品控制模式研究 > 医学界与联邦执法机构间的纠葛(禁戒毒品 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的介入)

医学界与联邦执法机构间的纠葛(禁戒毒品 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的介入)

导语:医学界与联邦执法机构间的纠葛属于禁戒毒品下的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的介入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医学界与联邦执法机构间的纠葛主题,主要讲述毒瘾,戒毒工作等方面医学知识。

将早期美国麻醉品成瘾问题的一大部分成因归结于医生的说法在美国社会各界是有一定共识的,即使是医学界本身对此也有着公开或者默认的一致认识。著名的特利博士就始终坚持,正是医生滥开麻醉品处方的行为才导致了大量麻醉品成瘾者的存在。即使到1921年,特利博士虽然认为麻醉品成瘾者在数目上已较前有所下降,但他还是将当时许多成瘾现象归结于医生在专业实践上的失误所致。[58]作为一项美国社会默认的共识,医生在病原性麻醉品成瘾上所犯的历史性“原罪”,无疑在相当程度上对于从19世纪中叶开始就已形成的美国医学会构成了不小的压力。

自世纪之交美国禁毒运动兴起之后,尤其是与禁止类有关的美国两项重要法律——《哈里森法》与《沃斯特法》(禁酒法)的通过之所以能得到美国医学会的支持,实际上与上述美国医学界主流思想中存在的矫正视听、以证清明的潮流有着一定的关系。1920年,即使到联邦权力积极介入成瘾治疗、严重威胁到医生权利的麻醉品诊所时代,美国医学会年会的决议内容依然建议导入禁闭式的成瘾治疗方式,借以表示对联邦禁毒执法机构强势的执法措施的积极支持。在联邦权力积极尝试介入成瘾治疗的20世纪20年代,在成瘾认识的理论领域,以神经学理论解释成瘾原因并得到美国官方极力推崇的劳伦斯·科尔博博士,也对《哈里森法》的实施效果极为赞赏,并支持联邦执法机构的严格执法措施。因为,科尔博完全相信,严厉的执法手段对于减少美国的成瘾者数量是非常有效的。[59]类似种种,即使在医生的行医权受到联邦权力重重介入的情况下,依然对联邦执法措施表示顺受甚至支持的医学界态度,固然起因于成瘾治疗领域的无计可施所带来的无奈,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成瘾治疗乐观情绪逐渐消失之后,上述类似的“原罪”意识所促生的美国医学界的赎罪意识,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引致在联邦权力介入成瘾治疗领域时医学界非抵抗情绪的蔓延发展。因此,自《哈里森法》实施开始,虽然有不少的医生被起诉,麻醉品处也一再将医生视为成瘾现象的始作俑者,而且执法人员也不想宽恕“毒品医生”,但是,美国医学会基本上还是与麻醉品法执法机构保持了一致的立场,并直指麻醉品成瘾为不可饶恕的罪恶。[60]

当然,联邦权力与医学界的密切关系并非一成不变。伴随着麻醉品诊所的解散,部分联邦执法人员在实施禁止成瘾政策时的狂热行为,显然将一些与麻醉品有关的医生以及主张维持疗法的医生置于极为难堪的境地。因为,无论对于医生的控诉是否属实,而且无论结果如何,一旦因为麻醉品问题遭到起诉,那些既费时又费钱的诉讼将可能导致那些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而禁毒人员却可以毫发无损。著名的毕肖普博士就因其主张而在1920年1月被控违反《哈里森法》,并曾一度入狱。当时的联邦麻醉品局高级官员纽金特(N. T. Nugent)就承认,20世纪20年代的禁毒活动“骚扰”了一些医学界人士的正常医学活动。[61]

1922年3月,最高法院对“美国诉毕赫曼案”(U. S. v. Behrman)的判决更增加了医学界部分行医人士在参与成瘾治疗一事上的绝望感。该案起因于一位纽约医生向麻醉品成瘾者提供了一份数日剂量的成瘾性麻醉品而遭到逮捕。经多方审议,1922年3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的最后判决是9位法官中的6位认为,医生仅仅是为了“迎合和满足成瘾者对麻醉品的嗜好与渴求”而开出处方,所以违反了麻醉品法。虽然有的法官认为医生开处方的愿望是良好的,但多数法官的意见是不能同意以“愿望良好”与否进行该类案件的辩护。这项判决内容明确了联邦最高法院在“出于良好意愿即可免责”概念上的否定态度,这意味着无论其意愿真假,在联邦权力积极介入行医权的20世纪20年代,美国私人医生在行医治疗麻醉品成瘾时的最后一道防护线也丢失殆尽。[62]

在20世纪20年代,伴随着联邦麻醉品法执法机构取缔麻醉品活动的日渐严厉,再加上联邦权力对于成瘾治疗领域的全面介入,美国私人诊所的医生们在成瘾治疗领域尤其是继续实施为成瘾者提供麻醉品的维持治疗则必然面临牢狱之灾。联邦政府积极介入成瘾治疗领域所带来的医生行医权的明显缩小,导致了部分医学界人士与联邦执法机构之间的关系一度处于紧张的状态。因此,他们逐渐从一度积极支持联邦麻醉品法转向反对联邦权力介入医生成瘾治疗上所拥有的行医权。对现状揪心且绝望的医生们开始向美国医学会以及国会中的医学代表们投诉,抗议他们所受到的威胁,表达他们无法安心进行行医活动的委屈。为此,美国医学界也曾在20世纪20年代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以反对联邦权力针对医生行医权的过度干预。1921年3月,詹姆斯·鲁尼(James F. Rooney)当选为纽约州医学会代表。作为一位一直以来都极力反对联邦权力限制医生处方权,并时时强力为私人注册医生出头说话的医学界人物,鲁尼当选一事,实际上就是当时医学界反对联邦权力针对医生实施严厉执法行为的一种无声抗议。[63]此外,医生出身的国会议员莱斯特·沃尔克(Lester Volk),也在1922年1月的国会听证会上要求国会开展调查联邦麻醉品法执法机构的行为措施是否合法的动议。沃尔克还公开谴责了当时医学界部分权威人士如兰博特、赫伯德等,指责他们虽然身为医生,却耍弄“阴谋”配合联邦执法机构剥夺了医学界所应有的宪法赋予的权利。他指出,正是他们向联邦政府提供不合事实的所谓医学意见,从而导致了联邦权力对各地医学界应有行医权利的干预与介入,以致私人医生的行医权利日渐受到侵犯。[64]在医学界的舆论攻势下,一直以来与联邦政府立场颇为相似的美国医学会也开始采取行动,反对联邦权力过度干预医生的行医事务。1922年5月,由鲁尼博士为代表的美国医学会人士开始公开强烈谴责美国国家医学提倡的缩小医生行医权的一些内容。[65]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医学会杂志更公开质疑历经修正的《哈里森法》,指出该法因为不断侵犯各州固有的地方权力,与1914年颁布时的内容比较,已然退化到了“不折不扣的邪恶”(unmitigated evil)程度。[66]

不过,对于联邦禁毒执法机构日益严苛的措施,美国医学界也仅限于这种舆论程度上的反抗。毕竟如上所述,美国医学界尤其是美国医学会为了提高医生的声誉而做出的种种妥协行为已然促成这种趋势的加速实现。他们在对成瘾治疗丧失信心时所信奉的以截断麻醉品的来源来辅助成瘾治疗的理念,事实上已经完全默认了联邦权力对成瘾治疗领域的强力介入。这也意味着美国医学界对于联邦权力介入医生行医权的行为采取的是不抵制政策甚至是某种意义上的欢迎,而且,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内容也明显有利于联邦执法机构为反对维持治疗成瘾所采取的严厉措施。在既成事实已经完全形成的局面下,尤其是医学界对于成瘾治疗依然束手无策之际,美国医学界在20世纪20年代所采取的事后诸葛亮式的抵抗活动,充其量只能算是无力回天之后的“挣扎”而已。

总之,在联邦权力已经全面介入麻醉品成瘾治疗以及针对麻醉品控制日益严厉的“古典时期”,那种坚持以私人注册医生为主体从事成瘾治疗的传统主张,既无足够的临床病例可以佐证,更无进行实际操作可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何况,作为早期麻醉品成瘾医疗模式的内容之一,由联邦权力积极介入并控制的禁闭式成瘾治疗,既是法律惩戒模式伴随着执法力度日益加强之后产生的结果,又是早期成瘾治疗在无功而返且信心尽丧时的必然走向。在此大势所趋之下,尤其是1924年6月之后,除了在一些具体的成瘾者管理或治疗细节上依然以其特有的身份陈述着不同程度上的专业意见,美国医学会纵然怀揣着诸多针对《哈里森法》及其执法机构行为的怀疑和不满,基本上却不再对联邦麻醉品法如何运作进行公开的评头论足,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了20世纪50年代。1954年,在美国律师协会的盛情邀请下,美国医学会才对美国联邦禁毒措施重新开始发表看法。[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