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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本实隆委托三井物产输入的伊朗鸦片(禁戒毒品 华中宏济善堂的贩毒活动)

导语:楠本实隆委托三井物产输入的伊朗鸦片属于禁戒毒品下的华中宏济善堂的贩毒活动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楠本实隆委托三井物产输入的伊朗鸦片主题,主要讲述鸦片,日本在华的贩毒等方面医学知识。

1937年8月日军侵占上海,立即在浦东扶植了一个伪政权,挂的是“上海市大道政府”的牌子,汉奸苏锡文出任市长。(25)是时,由于上海严厉禁烟禁毒,鸦片供应奇缺,黑市价格暴涨,由每两3元涨到每两150000元,难怪这个怪胎政权一出生就要用鸦片来解决其财政出路。“大道市政府”的第一号布告竟然是征收鸦片税。布告规定:烟民一律于10日内前往登记,领取执照后方准吸食。吸食执照分为三等:甲等纳税5元,乙等3元,丙等0.6元。布告发出之后,烟民很少响应。尽管这一布告没有立即产生财政价值,但等于发出了一个明确信号,即在日本人统治的上海,只要交纳了费用,鸦片是可以自由吸食的。侵略军一占领上海,就想控制其鸦片税收,就想放纵鸦片烟毒,于此可以想见,毒化在日本法西斯的殖民政策中处于多么关键的位置!

事实证明,淞沪战争刚一打响,侵略者就着手策划毒品销售问题。日本海军派遣轮船至中国东北,将蒙疆生产的一批鸦片运到了上海,储藏在上海的台湾银行中准备随时发售,为战争筹集军费。(26)此外,从伊朗运来的准备在上海销售的鸦片也在日军的严密保护下存放在虹口的鸦片仓库中(27)。一则调查报告称:“在民国二十六年‘八一三’战事开始时,即由敌海军上海出勤武官府派遣运输舰,由东北热、察、绥各省及张家口、大连等地载运所谓红土、北口土等来沪,交由沪台湾银行经销。其经销人为敌海军上海出勤少佐相内重太郎,并由该相内之翻译华人李纯根委托其他投机分子向吗啡厂和各吸户从事推销。”(28)

日军占领上海以后开始实施种种政策,建立对上海的政治、经济、军事统治。战前担任日本陆军驻沪武官府辅佐官的楠本实隆大佐在战时成为上海特务部机关长,(29)1937年9月兼任上海派遣军参谋部的特务部总务班长,该特务部负责主持占领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当时,日本侵略军划拨给特务部的机密费用只有10万元。为了筹措特务活动经费,11月,楠本实隆指使日本华中派遣军情报参谋长出面,通过旅沪浪人藤田勇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接触,要求代购20万磅鸦片(约合90720公斤),周转资金由上海台湾银行垫付。

关于这个问题在日本军界有各种传言,但在1946年6月27日的东京审判法庭上,藤田勇提供了这样的证词:

我,藤田勇,凭良心起誓下面的情况是真实的。1937年秋,我在上海做新闻记者。同年11月,陆军中佐长勇向我转交了通过东京三井物产购买20万磅鸦片的委托书。这个委托书用楠本(实隆)大佐的名义。我回到东京,到了三井物产输出入部,请求以我的名义为驻上海的陆军从波斯购买20万英磅的鸦片,但三井物产拒绝了我的订货。1个月后,中西氏来见我,我向他谈了事情经过。约4个月后,三井物产的太田(静夫)说三井接受了订货。我与此事的关系仅此而已。但是6个月后,外务省把我找去,就这件事向我问话。我说上海的陆军当局请求购买前述鸦片,三井物产承担了全部业务。我从外务省那里也没有听到比这更多的情况。楠本大佐虽是上海的陆军武官,但在特务部也很活跃,长勇中佐当时是松井(松井石根)的幕僚。(30)

1946年6月19日,三井物产董事长太田静夫的供词也证实了藤田勇的供词。“1937年11月,我工作上的友人中西氏向我介绍了一个叫藤田勇的男子,藤田要求我们购买20万斤鸦片。他给我看了上海日军特务机关楠本大佐的证明书,要求把20万斤鸦片运到上海。因为我们知道买卖鸦片的复杂性,所以不想跟这种交易发生关系。中西氏居于藤田氏和我们中间,向我们指示说,鸦片是上海改善人道所需。我们在就这个问题作出最终决定前,为调查上海鸦片的必要性派了1名职员赴上海。我们的调查员回来后向我报告说,申请工作是正当的。这样,我们决定予以采纳。于是,我们指令驻波斯的支店,命其购买20万斤鸦片。但当时波斯的鸦片不足……只预订了1400箱160磅1箱的货,然后分两次用船运往上海。发出的第一批货是428箱,1938年4月,用‘新加坡丸’运抵上海的。剩下的972箱是1939年1月运抵的。”(31)根据这一供词,运到的1400箱鸦片每箱重量为160磅,合计为224000磅,每磅合0.9072市斤,为203212.8市斤。实际运到的鸦片比楠本实隆的订货多了24000磅,比三井物产下达的指令20万斤多出3212.8市斤。应当说,这宗伊朗鸦片交易不仅满足了楠本实隆特务部的第一批需要量,而且使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趁机多赚了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毒品利润。

当1935年中国的禁烟运动走向高潮之后,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罂粟种植面积都大幅度减少,鸦片生产因此大幅度减少,鸦片的供求关系趋于紧张,鸦片价格大幅度上涨,使从伊朗、土耳其等西亚地区向中国走私鸦片成为获得暴利的手段。日本两家财阀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夺毒品贸易利益,相互之间展开了激烈竞争。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与三菱商务株式会社为了垄断伊朗鸦片的出口,挖空心思排挤对手。为了化解这个矛盾,日本驻伊朗公使浅田俊介不得不出面调停。1937年3月6日,双方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协议规定,1937年由三菱商务株式会社独占其利,以后怎么办再行协商。1937年11月,得到楠本实隆的大批鸦片订货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拒绝与三菱商务株式会社续约,主张自由竞争。一进入1938年,两家公司为争夺鸦片输出地和消费地盘而争执不下,因为“鸦片贸易是一年达600万日元的大买卖,而且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相当的生意”。(32)

1939年初,三井物产在华中派遣军的支持下,准备再从波斯进口2000箱鸦片,但被外务省制止。与此同时,三菱商务因热河鸦片歉收,准备从波斯进口3000箱鸦片,以填补伪满鸦片的输出空缺,即华北与华中等地。三井担心三菱挤占自己的鸦片市场,要求外务省监视这3000箱鸦片的消费地,不让其通过伪满、大连输入“中国本土”(即东三省以外的中国领土),并且威胁说:“鉴于三菱无视命令,超先进行商谈的教训,今后如有同样情况,将难以遵守外务省的命令。”(33)

最后在日本外务省的调停下,双方于1939年3月14日缔结了关于鸦片输入地和划分鸦片贩卖区的协定。规定:伊朗的鸦片输出由两家公司合作组成一个谈判小组,共同负责输出,利益均沾;由三菱商务株式会社办理日本与伪满洲国的鸦片供给;由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负责华中与华南的鸦片调配;华北所需要的伊朗鸦片由两家公司平分;每年的鸦片购入数量由日本、伪满洲国和中国的官厅决定后通知这两家公司。(34)

关于日本在全面战争时期的鸦片政策,从下面两个文件已经可以看出其大肆纵毒的端倪。1938年8月20日,堀内干城参事官自北平发给日本外务省大臣宇垣一成的电文称:“针对禁止外国鸦片进口,而以土产鸦片充当的基本方针,鄙人虽无异议,但斟酌华北及华中之需求量,以现有土产根本无法满足亦为实情。鉴于进口外国产可能造成第三国人士之走私泛滥,先以自给自足为原则,并考虑增加目前生鸦片主要原产地蒙疆地区之产量,以调整供需,为此事之关键所在。”(35)这就是说,日本要想垄断中国的鸦片供应,就必须在蒙疆扩大罂粟种植区,才能满足华北和华中的毒品需求。同年10月25日,日本驻华使馆专门制订了《对华北之鸦片、麻醉品对策指导根本方针案》。其方针制订者认为,在中国占领区对于鸦片和其他麻醉品应当采取“渐禁主义”。“对华北之鸦片对策,依过去鸦片交易、吸食情形,以及目前此一地区之诸般状况研判,强行禁断鸦片不仅不可能,且不适当。再者,现在断然施行以禁断为目的之专卖制亦不合时宜,故目前仅以严格取缔为原则,日本方面则依实际状况适且(切)指导,而根据上项方针指导之结果,宜当在财政收入上有所贡献。”(36)从引文中我们不难看出,日军侵占华北和华中之后,对于鸦片采取的方针是增加鸦片收入,所谓“渐禁主义”“断禁”的说法,无非是掩人耳目而已。

一言以蔽之,日本侵略者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后,为了最大限度地攫取鸦片利益,一方面极力扩大罂粟种植面积,另一方面实行鸦片专卖制度,设法控制华北和华中的鸦片运输渠道。因此,朝鲜、中国东北和内蒙古地区自然成为鸦片生产的基地,华北、华中和华南等日本占领区成为鸦片的主要消费地。日本政府、军队和特务机关成为鸦片产区与消费地之间的“中间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