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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一、二类菌种在实验室和个人的防护有什么特殊要求?(微生物 通用法规)

导语:使用一、二类菌种在实验室和个人的防护有什么特殊要求?属于微生物下的通用法规分支内容。本篇围绕微生物 使用一、二类菌种在实验室和个人的防护有什么特殊要求?主题,主要讲述菌(毒)种保藏中心等方面医学知识。

答:应具备严格的专用下水道、消毒、排气、过滤及严格的防鼠、防虫设施;大量活菌操作或动物感染实验应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进行,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经专门训练并富有操作经验,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柜,隔离衣、帽、口罩);已有疫苗的菌毒株,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免疫接种,未经免疫接种者不能进入实验室参加操作;使用后的菌毒株应在本单位领导的监督下将菌毒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