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群的研究方法(禁戒毒品 编注)
本研究选择江苏强制戒毒所中的吸毒人群作为个案,对他们进行了深入的无结构访谈,借助生命历程研究方法,根据录音访谈记录整理出他们的生活史和吸毒史。这符合社会学“要关注重大社会现实问题,要切近现实”的要求。
研究对象的特殊性
实际上,城市吸毒人群尽管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一群人,但他们的吸毒者身份却是隐性的。在茫茫人海中寻找到这些个体,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特殊、边缘群体的吸毒人群,他们的行为和迹象寻找起来都很困难,因此研究者无法在社会中寻找大量典型个案,期望集中访谈更是不现实。作为瘾君子的吸毒者,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即使被找到了,也很可能不愿意接受单独访谈。与此同时,与这些高危边缘人群中的个体进行单独交流,对于笔者本人也是一次比较大的心理考验,一些朋友也对笔者单独访谈大量吸毒者的安全问题表示担忧。
资料获取:社会访谈与强制戒毒所相结合
因此,本研究从戒毒所突破,以戒毒所的访谈为主要资料来源,在2004—2005年通过访谈采集到54例个案资料。鉴于生活史(吸毒史)本身的丰富性,具体的搜集办法是笔者和戒毒人员进行面对面无结构访谈,并同时进行心理学测试,以评估他们的人格特征和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对每个人的访谈时间平均40分钟。对他们进行心理测试,一方面可以对个体有更全面的了解,包括他们的生理、心理状况;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验证他们参与访谈的真实性。从结果看,一部分吸毒者人格的掩饰性比较强,朴实性较弱,他们谈话的真实性存在问题。而社会朴实性强的吸毒者,他们谈话的真实可信性更高。
与此同时笔者进行了大量社会访谈,努力对吸毒成瘾社会成因进行研究。笔者曾多次去迪厅和歌舞厅进行访谈和参与式观察,得到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和感受。具体来说,就是利用这些吸毒者的信息渠道,在社会上对许多吸毒者及他们的亲属、朋友、周边环境进行了深入的补充访谈。在个案的家中、肯德基餐厅、茶社访谈了个案3、4、5、6、30。此外,笔者还面谈了个案4的父母、个案5的前夫及父亲,并电话访谈了一些个案的亲属(见表1)。
表1 吸毒人群再社会化状况电话访谈
个案 | 被访者 | 现状 |
个案3 | 她老公 | 在句容(句东)劳教 |
个案4 | 她爸爸 | 在外地(没有劳教,是否还在吸毒不详) |
个案7 | 他本人 | 做一点生意,状况不错 |
个案11 | 他妈妈 | 生意刚刚起步,状况不错 |
个案15 | 他前女友 | 在大连山劳教 |
个案17 | 她妈妈 | 两代人不联系了,情况不详 |
个案24 | 她妈妈 | 状况不错 |
个案25 | 她妈妈 | 是否还在社会上吸毒不详 |
个案27 | 她弟妹 | 被抓去劳教 |
个案29 | 她妈妈 | 好不了了,被抓去劳教了一年 |
个案30 | 她表弟 | 嫁给了一个浙江人,生了小孩,状况不错 |
个案32 | 她老公 | 依然无业,状况可以,在检查身体准备生小孩 |
个案33 | 她爸爸 | 已经在南京某制药厂上班状况不错 |
个案35 | 他丈母娘 | 在句容(句东)劳教 |
此外,笔者还访谈了一些社区民警和社区主任,一共整理出近1万字的资料(详见附录六)。笔者认为,进行吸毒人群的社会访谈,对于研究吸毒的社会成因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吸毒者在社会中的真实想法,与在戒毒所中的预期和期望可能有出入。因此,笔者非常重视在戒毒所以外进行的个案访谈,而且这些访谈进行得也比较顺利。大量访谈资料成为本书正文部分的主要支撑,也展现了吸毒人群复杂多样的生活世界。
个案的生活史研究
简言之,用生活史作为社会学研究资料,这是本书的一个重要研究方法。对此,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托马斯和斯那尼斯有精辟的论述: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尽可能完整的个人生活史记录是一种完善的社会学研究资料,如果社会科学仍然非采用其他资料不可,那只是因为要获得这种涉及社会学问题的全面且数量足够的资料目前尚有实际的困难,而且对描述一个社会群体生活所需要的全面的个人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的工作量也太大(24)。
社会学家周荣德先生在此基础上论述了生活史的作用:个人生活史成为社会学的一种完善的资料,基本上是因为它是一个人在他的社区内适应社会环境的产物。是一个人如何进入一个社会群体和成为能符合社会传统和习俗要求的活动分子的记录,它显示由其他人的行为而传递给一个人的社会传统如何影响他的态度、情绪和愿望。因此,生活史是社会制度及其实施方式借以传达于世的媒介,它对制度及其作用的描绘真实而贴切,因为它的主角的确是在社区里成长并体验过社会生活的。所以凭借一些人物的事业经历,就能够像叙述故事似的生动有趣而清楚地说明各种社会、经济和政治活动的情况(25)。
本书选择了54个吸毒者个案的生活史(包括吸毒史)作为研究的主要资料。从个案研究范畴的本义来讲,作为其研究对象即“个案”,可以是任一社会现象或单位,研究的目的是就事论事(26)。本书涉及的南京吸毒者是笔者在戒毒所中根据管教的介绍有针对性地访谈的54例个案,这些个案的鲜活故事,不能够代表南京的所有吸毒者,因为没有通过严格的抽样,笔者所选取的样本从研究本意出发也不是为了追求代表性。而质的研究(定性研究)所追求的是样本所体现的典型性、鲜活性、深入性。有学者把这个过程叫作“个案的外推”,即研究人员根据对个案的分析,借助于分析性的扩大化推理而直接上升到理论,这个理论结论的具体适用程度和范围有多大,需要读者来“接力”完成(27)。也正如陈向明所言:“研究越是能够深入了解一个人或几个人的体验,就越能够在这个人或这几个人的体验中找到与世界上其他人的共通点。对社会现象的理解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很大的样本,对一个人或几个人深入细致的探究有可能发现大多数人的深层体验。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希望了解人类体验的深处,必须从少数个案入手。”(28)尽管笔者不奢望能通过这些样本推论到总体的方式来证明研究结果的代表性,但笔者相信这一研究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吸毒人群的一般生存状况和他们吸毒成瘾的一般模式,以及他们成瘾(久吸不戒)的社会根源。
有一个问题:作为个案的54个吸毒者是如何被选择出来的?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质的研究中的样本抽样问题。开始时笔者没有刻意划定什么标准,在进入戒毒所进行第一次访谈的时候,徐副所长给予我很多支持,他就成了我和被访谈者的“中间人”。当笔者提出了找“典型个案”这方面的要求时,他建议笔者访谈的重点放在35岁以下的青少年。他认为,吸毒人群6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这为我下一步的访谈定下了基调。很多文献资料也旁证了徐所长的判断:新华网北京2004年2月12日电——截至2003年,中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万人,其中72.2%是35岁以下的青少年,毒品消费市场仍在继续扩大(29)。笔者就按照徐所长建议的年龄段选择35岁以下的吸毒者为主要访谈对象,对超过35岁以上的吸毒者的访谈比例加以控制。从理论上讲,这种抽样方法符合定性研究中的“效标抽样”,即事先为抽样设立一个标准或一些基本条件,然后选择符合所设标准或条件的个案进行研究(30)。在开始访谈的过程中,笔者没有非常刻意地去追求这种典型性。因为访谈是分阶段进行的,每周来戒毒所一次,笔者的考虑是,随着访谈的深入,及时总结访谈的内容和对象的信息,不断调整被访谈人的结构,尽量做到各个年龄段都有涉及,特别是多访谈35岁以下的年轻人。从实践的结果来看,结果比想象的要好许多,我访谈的吸毒者,从原职业看,涵盖了无业人员、三陪女、活闹鬼(南京方言,指小混混)、生意人、原国家干部、前学生、前军人等各种职业。他们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有很强的典型性。邱泽奇对吸毒人群的描述旁证了我的个案的典型性,他对吸毒人群的描述是8个字:城镇、年轻、男性、无业。即吸毒者主要来自城镇的年轻男性无业人口。据实地调查显示,在吸毒者中,75%左右的年龄在35岁以下,其中女性的年龄小于男性;80%以上为男性;80%左右为城镇人口;65%左右只有初中文化程度;50%左右初吸时已婚;20%左右来自问题家庭;50%左右初吸时为无业人员。(31)我所访谈的三陪女、活闹鬼、原国家干部、前学生、前军人都属于无业人员范畴,唯独生意人除外。就是生意人,在和他们进行访谈后发现,他们染上毒品以后,自己的生意也处于停滞状态。
那么,我所选择的54个吸毒者能否代表南京所有吸毒人群的总体状况?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理论问题,目前还处在一场尚无结果的争论之中。按照陈向明的观点,在质的研究中,研究结果的效度不在于样本数量的多少,而在于样本的限定是否合适,即该样本是否可以比较完整地、相对正确地回答研究者的问题,所谓“典型的”、“有代表性的”这类词语遵循的仍旧是量的研究的思路。(32)笔者认为,所选择的54个吸毒者已经能比较完整和正确地回答该问题。从个案研究范畴的本义来讲,作为其研究对象即“个案”,可以是任一社会现象或单位,研究的目的是就事论事。(33)
54个个案资料的收集时间主要集中在2004—2015年,因此,文中一些数据截至2005年7月。鉴于生活史(吸毒史)本身的丰富性,具体的搜集办法是笔者和戒毒人员进行面对面无结构深度访谈,并同时填写SCL—90生理心理状况自评量表和个性量表辅助验证他们的人格特征和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对每个个案的访谈时间平均40分钟,每一个人在访谈结束后都要求当场填写SCL—90生理心理状况自评量表和艾森克个性量表。之所以煞费苦心让他们一一填写这些量表,一方面可以对每一个体有更全面的了解,特别是他们的生理、心理状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验证访谈的真实性:艾森克个性量表的统计结果会呈现出他们一些人格与个性特点,特别是他们的“社会朴实性”会有一个定论。从结果看,一部分吸毒者的掩饰性比较强,而朴实性就较弱,他们谈话的真实性就会存在疑问;而社会朴实性强的吸毒者,他们谈话的真实可信性更高。例如个案3的艾森克个性问卷测试结果如下:
个案3(艾森克个性问卷测试结果)
一、基本情况
TP60 TE50 TN55 TL70
二、总评价
1.行为特点:倾向于古怪
2.内外向:介于内向和外向之间
3.情绪性:介于稳定和不稳定之间
4.社会朴实性:掩饰
三、具体评定
1.行为特点(P)
你的行为特点倾向于古怪:表现为较为孤独,不够关心他人;有时被别人认为有些不近人情,感觉似乎有些迟钝,对他人有时候不够友好,不少人认为你有些古怪,有时可能不怕风险,倾向于做一些他人不理解的事情。
2.内外向(E)
你的性格介于内向和外向之间,表现有时沉静,有时好动;有时喜欢独处,有时愿意自己思考问题或读书,有时又愿意与他人交往;有时比较谨慎,有时又较为冒失,有时生活井井有条,有时生活又缺乏规律;有时能控制情绪,有时又忍不住发火;有时办事扎实,有时又有点毛躁;有时有点悲观,但有时又较为乐观。
3.情绪性(N)
你的情绪介于稳定和不稳定之间,表现为情绪反应有时缓慢,不强烈,情绪波动后能较快平静下来,有时情绪反应较快,较强烈,不容易很快平静下来;有时比较稳定沉着,有时又较为冲动不冷静;有时温和,有时发脾气;有时较有节制,有时又忍不住发火或忧伤。
4.社会朴实性(L)
你具有典型的掩饰性:表现为经常进行掩饰,假托或自身隐蔽,轻易不表露内心真情实感,世故,老练。
在完成访谈以后,笔者将访谈记录整理成吸毒史,并将他们围绕本文所关心的问题所作的回答尽量按原话单独整理出来,作定性资料使用;同时对艾森克个性量表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以更真实、清晰地了解他们的个性、人格和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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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名、吴志军:《毒品——成瘾易戒断难》,《健康报》1997年5月16日。
(2) 韩丹:《吸毒人群调查》,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01页。
(3) 陈小波、王卉:《中国海洛因市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第114页。
(4) 《国内首次新型毒品大型调查报告》,《社会观察》2007年第6期,第4页。
(5) 韩丹:《吸毒人群调查》,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6) 陈小波、王卉:《中国海洛因市场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5年第4期,第114页。
(7) 《国内首次新型毒品大型调查报告》,《社会观察》2007年第6期,第4页。
(8) 沈康荣:《新型毒品使用者的群体特征》,《社会观察》2007年第6期,第10页。
(9) 王水:《疯狂的群体——群体心理学对新型毒品使用群体的解析》,《社会观察》2007年第6期,第15页。
(10) 韩丹:《吸毒人群调查》,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11) 何志雄:《对吸毒原因的调查与分析》,《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4年第1期,第20页。
(12) 蓝李焰:《吸毒者初次吸毒行为原因探析——以成都市一家脱瘾康复医院的实证调查为例》,《社会》2003年第9期,第54页。
(13) 何志雄:《对吸毒原因的调查与分析》,《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4年第1期,第20页;严红英、陶志阳:《吸毒者家庭环境因素分析》,《青年研究》2005年第10期,第41页;李双其:《福建少吸毒者吸毒原因调查报告——基于对240名吸毒者的全面调研》,《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1期,第101页;廖龙辉:《当前青少年吸毒行为现状及其成因的社会学分析》,《青年探索》2001年第4期。
(14) 蒋涛、朱玲怡:《初次吸毒行为的社会学解析》,《青年研究》2005年第8期,第33页。
(15) 夏国美:《青少年滥用毒品的成因与禁毒教育模式的转换》,《青少年犯罪问题》2006年第2期,第58页。
(16) 唐斌:《青少年吸毒的群体性诱因及防治对策研究》,《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第31页。
(17) 王珍宝:《吸毒者复吸问题的社会学分析》,《社会》2003年第3期,第42页。
(18) 李双其:《福建少吸毒者吸毒原因调查报告——基于对240名吸毒者的全面调研》,《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年第1期,第101页。
(19) 蒋涛、朱玲怡:《初次吸毒行为的社会学解析》,《青年研究》2005年第8期,第33页。
(20) 王珍宝:《吸毒者复吸问题的社会学分析》,《社会》2003年第3期,第42页。
(21) 蒋涛:《吸毒人群社会支持网研究——对重庆市南岸区戒毒所的调查》,《社会》2006年第4期,第160页。
(22) 王宁:《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个案的属性与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5期,第123页。
(23) 赵延东:《受访者推动抽样:研究隐藏人口的方法与实践》,《社会》2007年第2期,第192页。
(24) 周荣德:《中国社会的阶层与流动——一个社区中士绅身份的研究》,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25) 同上。
(26) 周海乐等:《“苏南模式”的新发展——区域发展个案反馈的前沿信息》,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6页。
(27) 王宁:《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个案的属性与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5期。
(28) 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12—413页。
(29)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4—02/12/content_1312015.htm.
(30) Goetz,J.& Lecompte,Ethnography and Qualitative Design in Educational Research.Orlando:Academic Press,1984,p.73.
(31) http://www.chinapop.gov.cn/rkkx/ztbd/t20040326_11334.htm.
(32) 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3—104页。
(33) 周海乐等:《“苏南模式”的新发展——区域发展个案反馈的前沿信息》,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