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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特许制度在各省的贯彻与执行(禁戒毒品 日本对华北的毒品统治)

导语:鸦片特许制度在各省的贯彻与执行属于禁戒毒品下的日本对华北的毒品统治分支内容。本篇围绕禁戒毒品 鸦片特许制度在各省的贯彻与执行主题,主要讲述鸦片,日本在华的贩毒等方面医学知识。

为了贯彻和实施上述精心策划的鸦片特许制度,伪禁烟总局在日本人的操纵下从1940年11月就开始行动起来。当时华北土药业公会、分会和办事处还在筹设过程中,各种鸦片执照办法还没有来得及公布,为了不失时机纵毒,日本侵略者处心积虑地采取了临时过渡办法,要求各地运输鸦片,在土药业公会、分会以及办事处成立之前,直接向禁烟总局申请运输执照,缴纳照费,“如土药商人在外埠请领运输执照,应先将照费交由该地中国联合准备银行转汇北京总行,该商汇款时,并向银行说明此款系汇交华北禁烟总局照费,先行取回汇款收据,再行检同汇款收据,觅具妥保,备交呈送该管兼办禁烟事务之统税局,再由该管统税局连同汇款收据,转请本局核填运输执照,并收款联单发交原请领之统税局,照章查验过称,并加盖运字等手续,再将收款联单运输执照,转发土药商人,以凭运输”。(55)

1940年11月下旬,罂粟播种期已经到来,而《栽种罂粟执照发给办法》尚未公布,伪禁烟总局担心罂粟种植面积受到影响,立即致函各省市公署,要求予以积极配合,实施过渡办法,“迅行布告人民,准其就近向各该局呈请转发执照,以资便利”。(56)为了扩大罂粟种植面积,不仅到处张贴布告诱骗农民播种罂粟,而且强迫农民提前交纳罂粟栽培执照税,“每亩税率,不管收与不收,纳税20元”。(57)

1941年春天,河南北部沦陷区各县县长纷纷向国民政府报告说,敌伪政权在其占领区内逼迫种植罂粟,“每亩抽收烟税20元”,并在占领的城镇内普设鸦片烟膏店,公开销售鸦片,每两收税2元,“豫北、豫南、豫东沦陷各县,鸦片遍地皆是”。(58)

林县县长李同秀报告:“安阳之重要据点如县城水治、丰乐镇、砚台等,均为敌伪侵占,该据点人民被迫种植鸦片者甚多,而产量亦最大,秘密运销各地,为敌伪之重要收入。毒品则由平津运至上项据点,诱迫愚民运至内地销售。”

安阳县县长韩彬报告:“敌伪在城内设立售毒洋行40余处,并在车站建筑制毒厂所,诱迫流氓无赖极力向四乡倾销,且强迫农民种植鸦片,每亩抽收烟税20元,并在城内普设土膏行店,公开售卖烟土,每两收税2元。”

武陟县县长张效忠报告:“敌伪在木栾店寨内设立洋行一处,代售海洛因;设官膏局二处,专卖鸦片烟膏,强迫寨内住户,在寨内隙地种植鸦片甚多;诱逼木栾店民众贩运鸦片,吸食毒品;南贾詹店亦有官膏局之设置。”

温县县长李国宝报告:“敌伪官兵大批贩运、售卖烟毒,并强迫伪保甲长等买卖烟毒,因之沦陷区人民公然吸售者时有所闻。”

沁阳县县长赵翰卿报告:“敌伪在沁阳城内设土膏店多处,对于贩运者每50两加秤1两,100两加秤2两,多则递加,并诱迫人民种植罂粟,每亩出税15元。”

博爱县县长何其智报告:“敌伪在据点设厂制毒,设所售烟,及强迫民众种植鸦片,贩运、售吸烟毒。”

另据侦探报告:“淇县敌寇最近积极施行毒化政策,大批准备毒品白面,由敌方合作社公开向民众推销,现淇县城卖海洛英者已达60余家。同时,并准许民众扩大种植鸦片。”(59)

总之,日寇在河南沦陷区大力推行毒化政策,在淇县、安阳、武陟、温县、沁阳、博爱县及境内各城镇,“开设土膏店,推销大批白面、海洛英等毒品,并强令各地种植鸦片,抽缴重税”。(60)日军军旗所到之处,鸦片种植立即合法化。豫南部分县区,罂粟种植面积“占耕地十分之三”。(61)据《河南民国日报》记者报道:“敌人每占一地,即就县城及较大的乡镇,利用敌国及朝鲜浪人,以开设纸烟店为名,实际推销海洛英、吗啡等毒品,且迫我民众吸食,故现在各沦陷区毒品充斥。我同胞之受害者不计其数。第胁迫我同胞遍种鸦片。就河南一省而论,豫北、豫南、豫东沦陷各县,鸦片遍地皆是。”(62)

1942年,伪河南省公署在日本人的操纵下,公开张贴告示,要求彰德、汤阴等8县种植60000亩罂粟,以满足本省毒品需要。告示内容如下:

为布告事:查栽种罂粟影响五谷,亟应取缔禁绝,以免流毒民间。本省三十年度查禁各县烟苗一案,曾经遵照华北政务委员会训令,制定各种章则令饬各县遵办在案。此查三十一年度烟苗又届播种时期,本署为取缔烟苗分期禁绝起见,特将本省各县划分为准种、禁种二区,所有准种区域共计8县,各县种烟面积不得超过指定亩数,计彰德30000亩,汤阴8000亩,武安6000亩,临章(漳)2000亩,浚县3000亩,清化1000亩,鹿邑7000亩,8县共合60000亩。除此8县外,均为禁种区域,绝对禁止栽种烟苗。如有准种各县逾越指定亩数或禁种各县发现烟苗等情事,务须一律铲除,以免流毒民间。倘经查有故违不铲者,定即依法罚办。除分令各县公署严行取缔外,合亟布告各县人民,一体凛遵,毋违为要。此布。切切。河南省长陈静斋,民政厅长赵岫春。(63)

伪河南省公署的这份告示在抄录时出现了遗漏,告示写得很明确,罂粟种植总面积应为“8县共合60000亩”,抄单合计却为7县57000亩,其中肯定缺少了一个县的种植面积。那么,究竟遗漏了哪个县区呢?根据各种记载,该布告遗漏的县区应为滑县3000亩。另外,民国河南行政区划没有清化县,此处的“清化县”应为博爱县,县城在清化镇。彰德县,即安阳县。安阳在清代为彰德府治,民国时期划为县治。1949年设安阳市,彰德县改为安阳县。临漳县与武安县,民国时期属于河南省辖区,1949年划归河北省。

另一种说法是:“1942年划定彰德等8县为鸦片种植区,计彰德有30000亩,汤阴有8000亩,武安6000亩,临漳2000亩,陕县3000亩,滑县3000亩,西华1000亩,夏邑7000亩。”(64)此处“陕县”一说肯定有误。陕县位于黄河以南洛阳以西,1942年日军侵略势力既没有从山西越过黄河,也没有从豫东向豫西逼近洛阳,不属于伪河南省公署管辖范围。此处的“陕县”,应为“浚县”;“西化”,应为“清化”;“夏邑”,应为“鹿邑”。

还有一种说法是:“河南日人1942年曾指使明令划定彰德等8县为种烟区域(表49),计彰德30000亩,汤阴8000亩,武安6000亩,临章(漳)2000亩,浚县3000亩,滑县3000亩,鹿邑7000亩。”(65)这一资料所写地名基本准确,但脱漏了“清化1000亩”字样。所以,1942年伪河南省公署划定的罂粟种植县区与面积如下表。

表49 1942年度伪河南省公署下达的罂粟种植计划一览表

地区 种植面积(亩) 地区 种植面积(亩)
彰德县 30000 浚县 3000
汤阴县 8000 滑县 3000
武安县 6000 鹿邑县 7000
临漳县 2000 博爱县 1000
河南省 合计60000

同所有的布告一样,官府的理由总是冠冕堂皇的,分明是要求种植罂粟,偏偏说成是限制禁种,这在行政公文中完全属于挂羊头卖狗肉的标本。

1930年代阎锡山统治时期,山西省辖区为105个县。1937年,大同地区被日军侵占,伪晋北自治政府成立之后,辖区13个县划入伪蒙疆政权的统治范围。1938年,日军沿着铁路线侵入太原及其以南地区,成立了伪山西省公署。伪山西省公署名义上管辖区域有92个县,实际上它的军事势力和政治影响并没有达到全部地区。当时在山西存在三种军事力量,相互交织在一起:一股力量是阎锡山领导的国民政府军,主要控制吕梁山区和晋南;一股力量是八路军,以晋察冀边区、晋冀豫边区和晋西北边区为抗日根据地;日伪山西省公署自称管辖区为1市54县,主要是同蒲路和石太路沿线,以太原为中心,实际管辖区1939年时可能只有17个县,1942年以后范围有所扩大,达到晋西南的运城地区,但这里的统治很不稳定。

伪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华北禁烟暂行办法》于194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翌年2月13日,伪山西省公署给各县下达了“五年禁烟计划密令”。密令说,1937年7月7日事变以前,本省实施了禁烟计划,事变之后,继续从严查禁,但从1940年开始采用“渐禁”政策,以收取“罚款”的办法,限制罂粟种植。这件事情恐引起误解,为此制订了《五年禁绝计划》。按照《五年禁绝计划》规定,自1941年1月执行,1941年的种植面积不得超过1940年,1942年削减至八成,1943年削减至五成,1944年削减至两成,1945年必须禁绝。

如前所说,从1935年开始的全国禁烟禁毒运动,当年已经将山西列入绝对禁种罂粟的省区,而且在开展的查禁活动中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日军侵入以后,有些人趁着政治秩序的混乱开始播种罂粟,生产鸦片,但这种私种是不被任何政权的法令认可的。伪山西省公署下达的“五年禁烟计划密令”,等于在法令上认可了限期内的罂粟种植合法性。所以,这一密令的本意不在于“禁”,而是着眼于“弛”,即以法令的形式否定了该地区被日军占领以前颁布的禁烟禁毒法令。这一罪恶阴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很快暴露无遗。

6月,伪山西省公署下达“关于本年度各县超种烟苗暂免铲除”训令以及“烟亩罚款征收办法”,派人到各县勒种罂粟。例如,规定霍县种植罂粟3000亩,超过者每亩征烟十一二两、伪钞10元。据报道:“本年晋北各县敌寇勒令种植鸦片,每亩先交洋20元,领取终止证,成熟时再交烟土10两,倘有余剩,由敌完全收买。民众因欲私藏而被灌辣椒水,甚至残杀者不知凡几。”(66)1942年,伪山西省公署划定平遥、介休等26县为罂粟种植区,公开贴出告示,号召农民扩大鸦片生产。

为布告事:案奉华北政务委员会训令,略开:查地亩栽种罂粟,农产首受影响,鸦片源源产生,亦恐益滋烟祸,而且社会观感不良,深损国家威信。拟自三十一年度起,华北全境禁种罂粟,至各省间有因种烟已久,骤予禁绝,容有困难,当为事实所难免。如果确有特殊情形,即行就近与各禁烟分局洽商,合行令仰遵照办理,并具报备查。等因。奉此。查栽种罂粟,影响农产,人所尽知,无待烦言。本省自事变后,农村破产,商业凋敝,疮痍满目,民不聊生。本署为顺应环境,暂维民生计,不得已拟定五年禁绝计划,寓禁于征,以期分年禁绝。兹奉前因,此种毒卉,自应全境一律禁绝,不使寸茎贻留垅亩,致害农事,此固本省长之素志,想亦我一般民众所切望者也。惟就本省情况,再三考虑,在此烟民未及戒清时期,若全境禁种,不惟邻土输入,防不胜防,尤恐以毒品料面取而代替,为害更烈,更甚于鸦片。爰经召集各厅道详加讨论,于可能范围以内,力求缩减办法,以符厉行禁烟之原意。故决定自三十一年度起,除介休、平遥、离石、汾阳、交城、文水、太谷、赵城、霍县、阳曲、榆次、静乐、祁县、清源、太原、岚县、崞县、代县、繁峙、宁武、神池、定襄、五寨、平定、寿阳、孟县等26县,暂划为种烟区域,并限定亩数,加重罚款外,其余各县均一律禁种。业经分令各该道县遵照,并饬布告所束在案。要知禁种县份,向系产粮较丰之区,罂粟减种一亩,则食粮即多种一亩。惟愿我人民父诏其子,兄勉其弟,壶为劝诫,务期根株尽绝,而收实效,是所厚望。为此剀切布告,其各凛遵。倘有阳奉阴违,私行偷种情事,一经查出,定予严惩不贷。切切此布。省长苏体仁。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一月。(67)

上面这份伪政权的布告张贴在山西省的清河镇。明明是勒令26县种植罂粟,却说成是山西老百姓难于戒绝毒瘾;明明是伪政权试图通过鸦片来榨取社会财富,却说成是防止邻近省区输入鸦片;明明把太原周围、汾河上下灌溉条件最好的最适宜生产粮食的地区划为罂粟栽种区域,却说什么担心粮食减产;明明是纵毒,却说成是“尤恐以毒品料面取而代替”。世界上任何一种愚蠢的政策都不会利用鸦片来驱除或替代吗啡和海洛因,敌伪政权用心险恶,欲盖而弥彰。

1946年3月4日,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报告指出:1939年,晋北各地区种植罂粟面积为10000余亩,鸦片产量为170500两;1940年,大同、阳高、天镇、怀仁、山阴、朔县、浑源、左云、右玉、平鲁、广灵、灵丘等12县一共种植罂粟160000亩,生产鸦片129655两;1941年晋北种植面积更大,鸦片产量为2369400两;1942年,日本人要求进一步扩大面积,有26县大面积种植罂粟。种植鸦片各县,烟铺林立,到处有人兜售鸦片、料面、金丹等毒品。

表50 1942年度山西省日军占领区罂粟播种面积情况一览表

从表50中可以看出,1942年度伪山西省公署的计划种植面积为41550亩,复查后的实际面积只有32561亩,实际播种面积比计划播种面积减少了22%。其中离石、榆次、忻县和代县等县的种植面积大于许可种植的面积,而未见任何惩罚措施,由此可以窥见这种“渐禁”政策的实质。

表51反映的是1941年度与1942年度日伪政权在山西省收缴鸦片与配销鸦片的价格以及各种名目的利益加价情况。大致说来,收购价格分为四等,每个等级的差价为1元。鸦片由政府指定的特许商负责收购,然后特许商以“利益加价”的名义将收缴的鸦片以每两加价2元出售给太原禁烟局,再由太原禁烟局加价3.75元,(68)转售给土药业公会,土药业公会每两再加价1.80元,按照北平禁烟总局的指令配销出去。

表51 伪山西省鸦片收缴、配销价格以及利益分配情况一览表

山东方面,据第三集团军总司令于学忠报告:“敌在鲁苏战区强迫民众播种罂粟,敌人为施行毒化政策,在其占领地区及公路、铁路附近,强迫我民众播种罂粟。”(69)由此可见,在山东省敌伪政权也推行了同样的鸦片特许生产制度,但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有关山东省比较系统的鸦片生产档案资料。